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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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赵文艳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66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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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1156
招标项目金额
1474.91
已合作供应商
27
项目联系人
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160号-1-1601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100000063633),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1529、张自忠路160号-1-1601拍卖款,拍卖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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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29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津HKD185克罗迪大切喏基牌小型越野客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1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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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津AYW209梅赛德斯-奔驰小型汽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1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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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悦花园1-1-1403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2160000089405),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2009滨悦花园1-1-1403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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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南开区外环线与丽川路交口东南侧浅水湾花园38-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150000065520),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1545浅水湾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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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京津公路西侧君利花园11-1-120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9020027516078),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5执3718君利花园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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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枫情阳光城64-1-2601(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8200027317920),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5执恢1328枫情阳光城64-1-2601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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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芳园里1-6-105(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8150027201117),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5执恢1293芳园里1-6-105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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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22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溪堤雅园5-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210000068018),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4133溪堤雅园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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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22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津FHJ799奔驰牌小型轿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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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9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津RZR561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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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9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善水苑24-1-2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9020027515921),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3711善水苑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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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9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津蓟铁路东侧花乡家园62号楼-1-60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9020027516012),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3715花乡家园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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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8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泽园9-2-602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2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210000068151),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1548、泽园9-2-602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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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8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牌照号为津K00654奥迪牌小型轿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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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8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东西大街与海泰内环北路交口西北侧富御园30-1-1202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2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210000068022),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4134、富御园30-1-1202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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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8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6.8万元 二、其他: 成交供应商: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68000 元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 66号 地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2-27835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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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4-6-1101-1104(现场实勘该户无门牌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7010026155949),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1088广顺园4-6-1101-1104拍卖款,拍卖未成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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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1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鑫隆苑5-1-1104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09020027516292),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5执3723鑫隆苑5-1-1104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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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05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西青区侯台碧欣园温泉公寓D区3-1-302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1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510290000071347),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5执恢1563、碧欣园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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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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