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涉浙信息风险点综合研判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浙江杭州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