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
成立时间:
--
邮箱:
--
注册资本:
--
电话:
1590753****
法定代表人:
周展明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网址:
--
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810
招标项目金额
9815.58
已合作供应商
47
项目联系人
97
兴宁市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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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21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粤MP7696】、重型自卸半挂车【车牌号:粤MK661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述拍品成交后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完整使用性,按现状交付。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07)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968号。 2、经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9
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YJ-2025-1697773 四、项目名称: 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广东省_梅州市_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590号兴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5218106417 供应商(乙方):兴宁市文兴印刷厂 地 址:兴宁市兴城宁江北路108号外贸车队内 联系方式:138266803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采购结果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7
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5-1697773 本项目于2025-12-16 15:04:50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兴宁市文兴印刷厂 (二)成交价:18870.00(壹万捌仟捌佰柒拾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
采购结果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25年12月文书材料采购计划
一、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57334 三、采购计划名称:25年12月文书材料采购计划 四、采购品目名称:其他印刷服务 五、采购预算金额(元):18870.00 六、需求时间: 七、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八、备案时间:2025-12-16 14:59:06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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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粤CCK699】(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述拍品成交后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完整使用性,按现状交付。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507)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2106号。 2、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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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7栋104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47)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825号。 2、经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0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5栋102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49)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826号;经本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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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0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5栋103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49)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826号;经本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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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0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4栋104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47)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825号。 2、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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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0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3、4栋第三层商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49)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826号;经本院核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10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2025-1683837 四、项目名称: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广东省_梅州市_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590号兴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5218106417 供应商(乙方):梅州市兴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宁新镇东风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134318381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
采购结果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5-1683837 本项目于2025-12-05 10:02:12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面积报价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梅州市兴赣园林工程 (二)成交价:87580.00(捌万柒仟伍佰捌拾元整) (三)成交
采购结果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8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5
兴宁法院花池清理和硬底化项目采购计划
一、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54492 三、采购计划名称:兴宁法院花池清理和硬底化项目采购计划 四、采购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五、采购预算金额(元):87580.00 六、需求时间: 七、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八、备案时间:2025-12-05 09:07:50
采购意向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5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城东区曙光路68号江山美苑三期C18栋30-31层01房及地下室B区B2层381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6386)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277号;经本院核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5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新城大道南侧兴宁大道西侧联康城一期15栋A-61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08)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969号。 2、经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4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新城大道南侧兴宁大道西侧联康城一期14栋A-52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6792)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973号;经本院核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4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新城大道南侧兴宁大道西侧联康城一期15栋A-59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7008)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969号。 2、经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4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宁市新城大道南侧兴宁大道西侧联康城一期13栋A39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账号:4405017275510000111616792)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2025)粤1481执1973号;经本院核
其他
广东梅州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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