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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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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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903
招标项目金额
4224.02
已合作供应商
48
项目联系人
11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编号: 2510-510181-04-01-973648 四、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15182811300 供应商(乙方):四川彩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望丛中路1092号时
采购结果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30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31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其他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26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8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其他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26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档案扫描加工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28-8711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
采购公告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24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开
法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排名 1 中天鸿宸(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名 2 四川彩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名 3 四川晟朗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名 招标资料下载 标段名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法庭专业化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CDZ [补遗文件] 补遗[第1次].pdf [补遗文件] 补遗答疑[第1次].CDZ [工程
采购结果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8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幸福镇宝莲路“欣盛大厦”378号1栋0单元7楼4号、权证号为都国用(2013)字第5050号 监证042976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都江堰市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54402027088460;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181执3005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
其他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8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都江堰市赵公路158号(山水间)11栋2单元5楼9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都江堰市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 8544 0202 7155 285 ;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181执2735号)。款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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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都江堰市银杏街道惠民社区水乡路附85号“康桥水乡B区”35栋4单元4层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都江堰市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 8544 0202 7155 426 ;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181执2739号)。款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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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都江堰市灌口镇王家桥社区“城北阳光”5栋3单元4层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都江堰市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 8544 0202 7134 629;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181执2602号)。款项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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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6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LED显示屏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LED显示屏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74746 四、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87111525 供应商(乙方):四川点间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1栋7层
采购结果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12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26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其他
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25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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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21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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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30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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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31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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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5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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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20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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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22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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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19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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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石人东路15号(斯嘉丽广场)1栋-2楼8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27116196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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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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