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道段)二期项目工程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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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 招标公告

招标公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路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 C段(油草棚通道段)二期项目工程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工程

C段(油草棚通道段)二期项目工程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工

项目

水泥、不锈钢栏杆

水泥、不锈钢栏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ZTSJ-GDGS-WZ-2026-122

ZTSJ-GDGS-WZ-2026-12

1.招标条件

1.招标条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道段)二期项目工程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因工程施工

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

2.1项目概况: 见附表-1。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2、附表-3、附表4。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

3.1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1 本次参与招标的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3)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3.2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 。

3.3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3.4

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一包一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授权贸易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个包件的同类物 (只能

只 被推荐为

推荐 1个

包件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包件的中标候选人第一 )。 3.5

3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 ,需签字处应为手签,

需签字处应为手签 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

投标 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

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

假材料的,

假材料的 作废标处理

作废标处 ,列入

列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 。投标人在任一

投标人在任 包件

包 存在

存 围标串标

围标串 、弄虚作假等

、弄虚作假 情形

情 ,其所有

,其所 投标包件

投标包 均作废标处理

作废标处 。

3.6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7若招标文件

3.7若招标文 出现

出 内容冲突,以招标公告

内容冲突,以招标公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顺序解释。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顺序解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电子招标文件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2请于

请 2026

02 年9月12日上午

日上 10时00分至2026

202 年9月17

1 日上午1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2.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

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2.2电子招标

电子招 不收取标书款

收取标书 。

4.2.3报名资料及履约信用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

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期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PDF文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624512193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2.4经招标人对资料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02 年9月22日上午

上 10:00;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6

202 年9月22

2 日上午

上 10

1 :0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

(3)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须在

3)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须 2026

02 年9月21日上午

上 9:30

9:3 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注意事项详见附 1

):

户名: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财务核算部

户名: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财务核算

账号:

账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3400001

2*开通会员可解锁*34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一包一汇,汇款凭证上注明

一包一汇,汇款凭证上注 :递交

:递 XX项目

项 (简称)

简称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 +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

+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 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

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以

如 银行汇票

银行汇 /银行保函

/银行保 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原件须

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原件 在2026

202 年9月21

2 日上午

上 9:30前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28号楼联系人:陈泽瑜 联系电话:1858236080

0前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28号楼联系人:陈泽瑜 联系电话:185823608

5。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原件送达至招标人的影响因素,未在规定时间送达、银行保函邮寄到付的

银行保函邮寄到付 ,招标人不予受理。

(4)银行保函的格式:

银行保函的格式 银行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中规定的保函格式提供,并应保证银行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投标人应及时协助招

标人做好银行保函的真伪查验工作。

注:必须提供带有查询码可银行官网查询真伪的银行保函。

注:必须提供带有查询码可银行官网查询真伪的银行保函(5)银行保函银行要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5)银行保函银行要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扫描件发 624512193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电子邮 ,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1.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

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前往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2)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

,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5.5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需在电子采购平台针对报价签名确认,未签名的默认完成确认。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

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6.发布公告的媒介

6.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联系方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

招 标 人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联 系 人:刘孔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624512193qq.com

招 标 人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道段)二期工程项目

联 系 人:刘孔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624512193qq.com 招标人负责招标全流程工作

标人负责招标全流程工 ,包含招标文件答疑、投标报名资料接收、开评标组织、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受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及招

,包含招标文件答疑、投标报名资料接收、开评标组织、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受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及

标全过程合规管理。

标全过程合规管理7.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7.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联系方

联 系 人:陈泽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业务联系人负责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核实保函真伪有效性、投标的业务咨询及解锁。

业务联系人负责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核实保函真伪有效性、投标的业务咨询及解锁业 务 负 责 人:曹先生业 务 负 责 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业务负责人负责招标全流程服务保障、督促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统筹协调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事务。

业务负责人负责招标全流程服务保障、督促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统筹协调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事务

7.3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7.3投诉受理联系方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879795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dgszczx@126.com

gdgszczx@126.co

投诉受理人

投诉受理 负责受理

负责受 投标人对

投标人 招投标相关投诉

招投标相关投 事宜的

事宜 登记、资料

登记、资 接收

接 、处置安排

处置安 、流程跟进、

、流程跟进 结果

结 反馈

反 。(如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面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

。(如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面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

8. 招标公告附件: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汇款注意事项附件2: 银行保函附件3:异议函附表-1:项目概况附表-2: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附表-3: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附件-4:物资需求明细表附件-5:技术规格书附件-6:合同格式

附件

附 1:汇款注意事项

:汇款注意事

汇款注意事项

汇款注意事

(一) 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支付

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支

①付款方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

跨 ”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因中铁财务公司代理行为农行,所以用农行网银对成员单位财务公司账户付款时,需选择“跨行”交易。②付款用途要写在“附言”项里,也就是常说的摘要,银行自动摘取附言内容。附言不超30个字,无需全角。③主要到账时间不能选择"立即到账",应选择延迟或者次日到账

农业银行

农业银 网银付款需先进行收款方信息维护再付款

网银付款需先进行收款方信息维护再付 :(收款方信息维护详见步骤一、二)

:(收款方信息维护详见步骤一、二

步骤一:进行收款方信息维护-新增收款方-需选择

需选 “特殊账户类型录入”--“内部合约”,

“特殊账户类型录入”--“内部合约” 如图所示:

步骤二:按要求维护完毕后进行消息确认,如图所示:

(二)银行柜台转账

(二)银行柜台转如需跟出款行付款提示,请务必说明开户银行是中铁财务公司,代理银行为农业银行,此账号为中铁财务公司为贵单位开设的代理行账户。

附件

附 2:银行保函

银行保

银行保函

银行保

保函编号:查询码:

查询码

致: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保证按

已保证 ****

***

项目

项 经理部

经理 (招标编号

(招标编 : ****

***

)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 包件物资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作为招标编号 第 包件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受(中

铁三局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受益人。

如投标人发生如下情况之一,银行保函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我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受益人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受益人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

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 银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

附 3:异议函

3:异议

异议函

异议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一、异议人基本信息异议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异议项目的名称: 招标人: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代理机构: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异议人(公章): 日期:                     

202

20 6年 月 日

附表

附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

项目概况

项目概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全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项目通讯地

所属单位

所属单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

翠路工程项目

溪海路项目位于葵涌办事处溪涌片区,西起溪园路,东至溪谷路,全长约805.5米,宽29、20米,城市支路

,双向二/四车道,溪翠路项目位于葵涌办事处溪涌片区,南起溪海路,北接地铁上盖全长约 745米、城市次

干路,宽23、35米,设计行车速度30km/h、溪涌路至涌海路段中间预留盐坝高速接入,设置14.5m中间绿

化带,两侧分别设置单车道,计划工期: 504日历天。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

路工程项目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

程项目

附表

附 -2: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2: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名

包件号

包件

单位

包件

包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名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含税最高限价(元)

税最高限价(元

1

不锈钢栏杆

LG-01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目

1

13738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

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

生产商 贸易

贸 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招标物资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

(2023年-至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 (至少一份

至少一 ),附表中

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 ,2、利润表

2、利润 ,3、现金流量表

3、现金流量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具有对应投标物资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

(2023年-至今 由取得计

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

具 CMA或CNAS

CMA或CNA 标识的

标识 检测结果合格的

检测结果合格 报告

报 (至少一份

至少一 ),其他无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

(2023年-至今)投标物 良好供应业绩(

良好供应业绩 至少

至 一份)

一份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

供货合同

印件

印 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

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记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 。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关注类供方清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

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关注类供方清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不同投

不同

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

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 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

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

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认定,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认定,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 。③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

③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

应、集散能力。

应、集散能力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名

包件号

包件

单位

包件

包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名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含税最高限价(元)

税最高限价(元

1

水泥

SN-01

444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

道段)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

1555600

155560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

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

生产商 贸易

贸 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招标物资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

(2023年-至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 (至少一份

至少一 ),附表中

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 ,2、利润表

2、利润 ,3、现金流量表

3、现金流量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具有对应投标物资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

(2023年-至今 由取得计

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

具 CMA或CNAS

CMA或CNA 标识的

标识 检测结果合格的

检测结果合格 报告

报 (至少一份

至少一 ),其他无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三年

近三 度(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

(2023年-至今)投标物 良好供应业绩(

良好供应业绩 至少

至 一份)

一份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

供货合同

印件

印 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

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记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关注类供方清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

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关注类供方清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不同投标人

不同投标

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

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 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

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

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认定,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认定,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 。③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

③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

集散能力。

集散能力

附表

附 -3: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

-3:线下线上替换品规

序号

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平台

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平

现场实际需要物资

现场实际需要物

1

物资名称

物资名

规格型号

规格型

物资名称

物资名

规格型号

规格型

2

3

4

5

6

7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完成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完 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后,需参照以上替换品规表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使

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后,需参照以上替换品规表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与上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单一报价一致,合计报价一致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与上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单一报价一致,合计报价一

附表

附 -4:物资需求明细表

-4:物资需求明细 1

招标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SJ-GDGS-WZ-2026-* 包件号:LG-01

序号

工程项目

工程项

物资名称

物资名

规格型号

规格型

标准或

标准

图号

计量单位

计量单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地

收货人

收货

交货状

交货

交货条件

交货条

交货期

交货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

程项目

不锈钢栏

详见明细

详见技术规

格书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

程项目

刘孔明

合格

汽运至工地指定

地点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需

求计划为准)

合计

1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不锈钢栏杆需求明细表

不锈钢栏杆需求明细

序号

项目

项简称

物资

物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型

标准或

标准

图号

计量

计单位

需求数

需求

备注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溪翠路工程项

造型不锈钢栏

(1)部位:箱涵两端挡块顶和八字翼墙顶(2)扶手材质、规格:棕色塑木扶手,按型定制规格:Lx240x50厚,Lx80x5厚不锈钢板,自攻螺钉固定@250(3)栏杆材质、规格:立柱:口50*15*3厚拉丝面304#不锈钢异形钢通,横杆:口15*50*2厚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4)固定配件种类:200*200*10厚热镀锌钢板,Ф12预埋钢筋锚固(5)栏杆高度:1400mm(6)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

规格书

m

56

造型不锈钢栏

杆二

(1)扶手:棕色塑木扶手,按型定制规格:L*150*50厚,L*30*5厚不锈钢板自攻螺钉固定@500(2)栏杆材质、规格:立柱:拉丝面304#不锈钢L*40*10厚(异型定制),白色氟碳漆饰面,横杆: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口40*20*3厚(3)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白色氟碳漆饰面@880规格:40*40*3厚(4)高度:1220mm(5)150*150*10厚热镀锌钢板,Ф12预埋钢筋锚固(6)混凝土基础C30,含土方开挖、回填、外运(7)垫层:100厚级配碎石(粒径20~50)(8)厂家二次深化设计,甲方选定(9)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450.72

非机动车造型隔离栏

1.栏杆材质、规格:立柱60x60x25厚方通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横杆:60x10厚热镀锌钢板,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外框:60x15厚热镀锌钢板,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2.固定配件种类:M12不锈钢六角头螺栓,可根据需求选用防盗螺栓3.栏杆高度:700mm4.底座:250*250*130mm铸铁底座5.钢材均采用Q235钢,钢构件全部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不低于600g/m,平均厚度为85um26.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191.51

特色造型格栅

围挡

(1)栏杆材质、规格:立柱:80x30x2厚镀锌方通,斜撑:40*40*3镀锌方通,立杆:50*20*1厚镀锌方通,横杆:30*20*1.5厚镀锌方通,方通外喷浅灰色氟碳漆(2)高度:1900mm(3)预埋件:250*250*10厚镀锌钢板,4M16螺栓锚固,115*115*10厚镀锌钢板,4M14膨胀螺栓固定(4)混凝土基础C25,含土方开挖、回填、外运,其中70米没有基础。(5)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215.28

水表组造型围

(1)围挡材质、规格:立柱:50x50x3厚不锈钢方通,横杆:50x50x3厚不锈钢方通,顶面横杆:30x30x3厚不锈钢方通,外贴3厚拉丝哑光面原色304#不锈钢板(2)高度:1000mm(3)预埋件:150*150*10厚钢板,C12钢筋锚固(4)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1

电箱装饰造型

格栅

(1)格栅材质、规格:立柱:90x90x3厚镀锌钢方通,立杆:50x20x1厚镀锌钢扁通@100,横杆:90x90x3厚镀锌钢方通,门框:50*50*3厚镀锌钢方通,所有钢方通外喷氟碳漆(2)固定配件种类:M12不锈钢六角头螺栓,可根据需求选用防盗螺栓(3)格栅高度:2400mm(4)预埋件:290*290*20mm钢板,M16地脚螺栓(5)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59.9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SJ-GDGS-WZ-2026-* 包件号:SN-01

序号

工程项目

工程项

物资名称

物资名

规格型号

规格型

标准或

标准

图号

计量单位

计量单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地

收货人

收货

交货状

交货

交货条件

交货条

交货期

交货

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

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道段)

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泥

P.O42.5

详见技术规

格书

444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鹏湾

海岸公路C段(

油草棚通道段)二期工程项目经

理部

刘孔明

合格

汽运至工地指定

地点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需

求计划为准)

合计

1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附件

附 4 :结算报价方式

4 :结算报价方

不锈钢栏杆LG-01包件结算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方式

一、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付款方1、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2、本次不锈钢栏杆材料价格采用固定价结算。3、对账结算后3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90%,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100%。4、支付方式: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

云链-云信、航信)支付等方式,但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票据支付方式不低于80%。

5、投标限价:不锈钢栏杆材料投标最高限价含税为1373800.00元;投标报价超限价的按废标处理。6、质保期12个月。二、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1.常规保证金:以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以履约保函等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2.上述履约保证金合计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3.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或保函,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

即付的标准格式)。

水泥SN-01包件结算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方式

一、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付款方1、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2、本次招标水泥实行浮动价结算,到站单价确定方式如下:水泥:到站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A=B+C (结算单价=基准网价+调价幅度)A.为到站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B.为出厂虚拟单价:实际结算时基准网价取《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https://zjj.sz.gov.cn/szzjxx/web/pc/index)当月对应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R散装)价格来确定出厂单价。此次招标各种规格型号的水泥含税单价均为虚拟价

此次招标各种规格型号的水泥含税单价均为虚拟 400元/吨,

400元/吨 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

理。C.为投标人根据网价核定除网价外的运杂费、投标人让利等其他费用的综合费:c可以为正值、可以为为0、也可以为负值,c值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作调整。3、对账结算后3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90%,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至100%。

4、支付方式: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

云链-云信、航信)支付等方式,但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票据支付方式不低于80%。

5、投标限价:水泥投标最高限价含税为1555600.00元;投标报价超限价的按废标处理。6、质保期24个月二、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1.常规保证金:以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以履约保函等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2.上述履约保证金合计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3.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或保函,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

即付的标准格式)。

附件

附 5 :技术规格书

5 :技术规格

一、栏杆技术规格书

一、栏杆技术规格

(一)

(一 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工程所需栏杆(含楼梯栏杆、平台护栏、护窗栏杆、玻璃栏板等)的采购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任何偏离应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1.3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证明文件。2.编制依据栏杆的制作与验收应遵循下列标准规范(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编

标准名称

标准名

备注

1

GB 4053.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现行

2

GB 4053.3-2025

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平台

即将实施(*开通会员可解锁*

3

JG/T 342(修订中)

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

征求意见稿阶段

4

JG/T 558-2018

楼梯栏杆及扶手

现行

5

22J403-1

楼梯 栏杆 栏板(一)

现行国标图集

6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现行

7

GB/T 309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现行

8

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现行

3.技术要求3.1 材料要求3.1.1 金属材料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 700-2006的规定,材质为Q235。不锈钢材料宜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0878的规定。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 5237的规定。所有金属构件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并进行防腐处理。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三)合同交货计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五)验收要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

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

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期

(六)质量保证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水泥技术规格书

二、水泥技术规格

(一)总则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工程所需水泥的采购、运输、验收有效组成部分。1.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任何偏离应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1.3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检测报告。1.4 水泥质量应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该标准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实施,替代原GB 175-2007标准。(二)编制依据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编

标准名称

标准名

备注

1

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

现行强制性国标

2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3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4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5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6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三)产品类型与强度等级本次采购的水泥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根据工程需要可选择以下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

强度等

代号

适用场景

适用场

42.5

P·O 42.5

一般结构混凝土、砂浆

42.5R

P·O 42.5R

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工程

(四)技术要求4.1 化学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技术指

试验方法

试验方

烧失量

≤5.0%

GB/T 176

三氧化硫(SO₃)

≤3.5%

GB/T 176

氧化镁(MgO)

≤5.0%

GB/T 176

氯离子(Cl⁻)

≤0.06%

GB/T 176

碱含量(Na₂O+0.658K₂O)

≤0.60%(低碱要求时)

GB/T 176

注:碱含量为选择性指标。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或用户提出低碱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指标。4.2 物理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技术指

试验方法

试验方

— 80μm方孔筛筛余

≤10.0%

GB/T 1345

— 比表面积

≥300m²/kg

GB/T 8074

凝结时间

— 初凝时间

≥45min

GB/T 1346

— 终凝时间

≤600min(≤10h)

GB/T 1346

安定性

沸煮法检验合格

GB/T 1346

4.3 强度指标4.3.1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级(P·O 42.5)

龄期

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 MPa)

MPa

抗折强度(

抗折强度 MPa)

MPa

3d

≥17.0

≥3.5

28d

≥42.5(富余系数≥5MPa)

≥6.5

4.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52.5级(P·O 52.5)

龄期

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 MPa)

MPa

抗折强度(

抗折强度 MPa)

MPa

3d

≥22.0

≥4.0

28d

≥52.5(富余系数≥5MPa)

≥7.0

4.3.3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R级(P·O 42.5R,早强型)

龄期

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 MPa)

MPa

抗折强度(

抗折强度 MPa)

MPa

3d

≥22.0

≥4.0

28d

≥42.5

≥6.5

(五)质量保证

5.1 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5.2 每批次水泥应随车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包含该批次水泥的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5.3 水泥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杂。5.4 买方有权对进场水泥进行抽样复检,复检按GB 175-2023标准执行,不合格品整批次退货,费用由卖方承担。5.5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175-2023新增的放射性核素限量要求。5.6 水溶性铬(Ⅵ)限量应符合GB 175-2023的规定。(六)检验与验收6.1 出厂检验每批水泥出厂前,卖方应按GB 175-2023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化学指标: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物理指标: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指标:3d、28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6.2 进场验收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外观检查

包装完好、无受潮结块

目测

资料核查

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文件核查

取样复检

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

号取样送检

GB 175-2023

水泥进场时,买方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6.3 复检项目每批次水泥进场后,应按以下项目进行复检:凝结时间(初凝、终凝)安定性(沸煮法)胶砂强度(3d、28d抗压/抗折)细度(筛余或比表面积)(七)包装、运输与储存7.1 包装:袋装水泥应采用防潮包装袋,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及制造商信息。散装水泥应采用专用散装罐车运输。7.2 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雨措施,不得与其他杂物混装。7.3 储存:水泥应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底部应垫高,离地离墙≥30cm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区存放,标识清晰袋装水泥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0层水泥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时,使用前应重新取样检验(八)供货与交货

项目

要求

交货状态

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无受潮结块,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批次交付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内供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验收标准

以买方现场清点、外观检查及抽样复检结果为准,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 个月,或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附件

附 6 :合同格式

6 :合同格

不锈钢栏杆LG-01包件合同格式

中铁三局集团

中铁三局集 XX施工项目

XX施工项

XX

X 买卖合同

买卖合

合同编号:ZTSJ一XX一买卖一XX一XX一

买方(甲方)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约提示与声明

签约提示与声

本合同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不做修改,如需要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增加、修改或

删除的,通过专用条款予以表述和修订。乙方对此充分理解并仔细阅读了合同文本,甲方应乙方要求,对有关合同条款的含义

和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做了突出提示,在乙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在此声明:1.乙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得到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有权签订本合同,并知悉签订本合同后

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欺诈和隐瞒等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愿签订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买卖合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款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 (详见“物资订货明细表”)

1.1采购的物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一物资订货明细表,“物资订货明细表”中的数量是根据施工

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初步测算得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引起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发生变化,从

而导致实际需要履行的数量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物资总数量、各品种各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1.2关于附件1物资订货明细表1.2.1表中单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料价、出库、包装、捆扎、运输、在途损耗、中转

、吊装、卸货、仓储、保险等直接费用,以及对应的管理性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和利润等。表中不含税合价、含税合价保留两位

小数。

1.2.2采用“固定价”结算时,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

,仅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1.2.3 采用“浮动价”结算时,表中单价与合价均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浮动价结算规则执行;若因

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可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2.乙方充分理解本条1款中甲方对订购数量可能增或减的调整,各规格实际需用数量及订购总数量调增或调减,甲方不承担任

2.乙方充分理解本条1款中甲方对订购数量可能增或减的调整,各规格实际需用数量及订购总数量调增或调减,甲方不承担

何责任。甲方增加数量的,甲乙双方应就新增部分重新签订合同。

何责任。甲方增加数量的,甲乙双方应就新增部分重新签订合同

3.批次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地点等以甲方供货通知书为准。

4.乙方应根据供货通知书的要求组织发货,并将发货及运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

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件

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

1.乙方交货的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

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检验的

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甲方或其代

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乙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2.包装和标记2.1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

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2.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

求。

2.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

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3.运输和保险3.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乙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3.3乙方应按甲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3.4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4.质量验收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

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3质量验收标准如有特殊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规定。5.验收5.1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5.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

破损,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5.3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通过验收发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及

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

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

物自行处理或重新进行采购,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单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4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5.5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乙方应

及时更换,或者根据甲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5.6甲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会因为物资在乙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

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7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备品备件6.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6.2乙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三、对账和付款

三、对账和付

1.供应周期与对账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乙方应在对账周期内将对应供应周期内的甲方授权收货人签署的全部验收

单据提交甲方授权对账确认人办理对账确认,共同签署对账确认文件。

2.不按期提交验收单据又不办理未提交验收单据清单给甲方核实签认的,该部分验收单据不得再作为要求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2.不按期提交验收单据又不办理未提交验收单据清单给甲方核实签认的,该部分验收单据不得再作为要求结算和支付的依

3.如果甲方审核发现验收单据可能与实际收货数量不吻合,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对数量进行复核确认。4.开具发票4.1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

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

《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4.2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4.3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

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

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4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将按物资价税分离,即物资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的原则,按照变更

后的新税率计算并结算,调整后的含税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1+新税率)。对合同已履行已开票部分结算额不做调整,对合同

已履行但未开票部分结算额根据实际开票时适用税率调整已结算金额,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按实际履行期间的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结

算。

5.付款5.1 本合同无预付款。5.2如甲方

甲 向乙方

乙 支付除货款本金之外的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

支付除货款本金之外的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 乙方

乙 应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向

应按照相关税收法规

甲方

甲 开具发票,由此发生的税金由

开具发票,由此发生的税金 乙方

乙 承担。

承担

5.3款项支付顺序:双方约定任何情况下

款项支付顺序:双方约定任何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甲方支付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涉款项的顺序为:除甲

(包含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甲方支付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涉款项的顺序为:除

方特别注明外,甲方先行支付已到期的主债务本金,再支付该主债务所涉违约金/利息(如有),最后支付其他费用(如有)。乙方对此予以

方特别注明外,甲方先行支付已到期的主债务本金,再支付该主债务所涉违约金/利息(如有),最后支付其他费用(如有)。乙方对此予

确认。

确认

5.4如甲方

甲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乙方

乙 同意给予

同意给 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

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 甲方

甲 违约,

违约 乙方

乙 不得以此为由

不得以此为

解除本合同或停止后续批次物资的供应。

解除本合同或停止后续批次物资的供应

5.5甲方

5甲 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

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

-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

-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 甲方

甲 选择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

选择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 乙方

乙 支付贴息及融资

支付贴息及融

费用。

费用

5.6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署的对账确认文件开具的合法发票及时交甲方。如乙方提交发票、材质证明书或合格证超过付款期限

的,则付款时间推延至发票、材质证明书和合格证全部提交之日起计算。

5.7双方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应于发票开具后7天内向甲方移交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核,但甲方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的责任。乙方未按要求提交合格发

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包含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5.8对账确认文件和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发票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发票金额扣除该供货周期物资的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后为应付

货款。

四、担保和保证

四、担保和保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1.1乙方向甲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1.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

、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

任何缺陷,乙方对此负责。

1.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到达

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乙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甲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乙方收到甲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

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甲方均不负责。

1.5乙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甲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甲方因使用合同货物

受到第三方的诉讼,乙方应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6乙方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而实施的加工、运输、装卸、安装、拆除等合同范围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乙方在甲方施工场地、通往工地的施工便道等所有与甲方及其关联单位有关的所有区域实施的前述行为。

2.质量保证2.1乙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2.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2.3质保金: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按规定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返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

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

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是否提供质保金及质保金金额由专用条款另行约定。2.4乙方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2.5视物资供应情况,甲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乙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抽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

负担。使用过程中出现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事故或甲方及其用料单位在建设单位评价考核中扣分,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及其用

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

2.6货物质保期限:符合“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五、合同的解除

五、合同的解

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通知后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完全根据甲方的供货通知书的要求(含甲方的调整和维持决定)供货,经催告后仍未按催告要求履行义务。(2)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缺陷,甲方有理由相信该质量缺陷难于杜绝。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见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3.解除部分合同时,未被解除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没有以书面通知形式表示解除合同意思的视为没有解除合同。

4.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没有以书面通知形式表示解除合同意思的视为没有解除合同

5.一方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约定的,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六、特别约定和承诺

六、特别约定和承

1.

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含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含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也不得用于任何形

的担保。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违约方需按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担保。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违约方需按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 30%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对方有权据此单方

30%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对方有权据此单

解除本合同。

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保证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不因乙

2.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保证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不因

方的原因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每发生一起乙方需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方的原因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每发生一起乙方需按本合同暂定总价 10

1 %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

%支付违约金;无论是

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多送物资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

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凡与本合同履行相关后续签订的一切协议及承诺书,合同双方的主体名称、盖章名称应分别与

本合同的主体名称、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一律视为无效。

5.买卖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对账确认单等单据)如有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

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买卖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对账单等单据)增设违约责

任、担保、借款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的违约责任、担保、借款条款无效。

7.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

1.乙方违约,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按供货通知书要求的交货时间和对应规格的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则每延迟交货一天按迟延交货物资和服务

价值的1%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和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延交货物资和服务价值的30%。

(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或者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则甲方可向第三方采购被解除

的部分或全部合同物资,乙方应支付被解除的部分或全部合同物资价值10%的违约金。

(3)虽然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成立,但是乙方解除部

3)虽然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成立,但是乙方解除 分或全部合同前没有书面催告甲方于

分或全部合同前没有书面催告甲方 90天内履行义务、或

90天内履行义务、

者乙方虽然书面催告但在催告后90天内没有履行供货义务、或者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就拒绝按甲方的供

者乙方虽然书面催告但在催告后90天内没有履行供货义务、或者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就拒绝按甲方的

货通知书

货通知 要求供货,

要求供货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 =“物资订货明细表”总价款

“物资订货明细表”总价 /“物资订货明细表”

“物资订货明细表 中交货起止日期之间的天数

中交货起止日期之间的天 ×90天

×90

×10%。

×10%

(4)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缺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修复或者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如果乙方不按甲方

要求更换、修复或者退货,甲方可自行采取更换、修复或者另行采购措施,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按甲方

要求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乙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

保证期内,乙方更换或修复的物资质量保证期按照本合同约定重新计算。

(5)乙方违约除应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5)乙方违约除应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款与本合同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因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窝工和工程报废返工等损失。

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款与本合同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因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窝工和工程报废返工等损失

(6)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

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

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

除合同。

(7)如乙方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

7)如乙方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关注类供方清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

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关注类供方清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

(8)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可在应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9)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7

(9)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

1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

证的货款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证的货款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宽限期过后,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2.甲方违约责任:宽限期过后,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滞纳金

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滞纳

等)。违约金按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

等)。违约金按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 活期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利 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不包括

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不包

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不包含增值税)的

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1%。除此之外

1%。除此之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违约索赔(包括索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自甲方发现之

3.违约索赔(包括索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自甲方发现

日起计算)起90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达对方,索赔未按约定方式提出或者超过90天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利,该索赔主张无

日起计算)起90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达对方,索赔未按约定方式提出或者超过90天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利,该索赔主张

效。

效 被索赔的一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被索赔的一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 28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

28天内以书面方式回 并送达对方

并送达对 ,未按约定方式回复或者超过

未按约定方式回复或者超 28天回复,

28天回复 视为接受对方

视为接受对

的索赔主张。但任何情形逾期付款违约金

的索赔主张。但任何情形逾期付款违约 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

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

4.双方互有违约情形,应按约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但没有达到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条件,或者虽然达到解除的

条件但守约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通知解除合同,则守约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以对方违约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否则守约方即构成对对方的违约。

八、保密

八、保

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合同文件、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

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2.没有甲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保密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保密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

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九、知识产权

九、知识产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物资和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取得知识产权人的授权。乙方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有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与转

1.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引起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供货通知书的累计数量与“物资订货明细表”中的数量不

一致,不属于合同变更。

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3.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4.甲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乙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执行。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甲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对此完全理解并同意。6.不允许部分或全部转让合同义务。

十一、不可抗力

十一、不可抗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非甲方和最终用户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停建和重大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初步的证据材料。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可以继续履行全部或者

部分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受损失一方承担。

十二、驻厂监造

十二、驻厂监

甲方可派人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乙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

件。

十三、伴随服务

十三、伴随服

如专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的,则乙方应按“物资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的要求提供以下任一或所有伴随服务:(1)实施或协助所供物资的现场使用和调试。(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物资使用所需的详细操作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维护,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乙方厂房和/或在施工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6)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十四、争议解决

十四、争议解

1.双方如存在履约纠纷的,应充分进行内部沟通;在项目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所属单位应正式行文,说明情况,提出

1.双方如存在履约纠纷的,应充分进行内部沟通;在项目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所属单位应正式行文,说明情况,提

诉求后进行公司层级的协商;公司层级协商未果的,应按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任何一方若未按上述程序进行沟通,且未书

诉求后进行公司层级的协商;公司层级协商未果的,应按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任何一方若未按上述程序进行沟通,且未

面通知对方擅自进行外部投诉的,另一方均可将上述行为视为对方违约、不诚信履约,有权采取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

面通知对方擅自进行外部投诉的,另一方均可将上述行为视为对方违约、不诚信履约,有权采取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

于对其进行内部限制交易、追究违约责任。

于对其进行内部限制交易、追究违约责任

2.未经内部维权,直接向政府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影响企业声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2.未经内部维权,直接向政府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影响企业声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3.甲乙双方通过上述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按照

3.甲乙双方通过上述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按

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纠纷在仲裁庭组成后,先由仲裁庭主持调解

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纠纷在仲裁庭组成后,先由仲裁庭主持调

,调解时间不少于6个月;调解不成的,方可由仲裁庭按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

,调解时间不少于6个月;调解不成的,方可由仲裁庭按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

4.双方约定按争议解决第3条解决争议时,能够由仲裁庭调解解决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比例;调解不成由

4.双方约定按争议解决第3条解决争议时,能够由仲裁庭调解解决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比例;调解不成

仲裁庭裁决的,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并且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仲裁庭裁决的,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并且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5.鉴于双方缔约时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财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双方确认万一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5.鉴于双方缔约时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财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双方确认万一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不存在任何原因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双方约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双方均放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不存在任何原因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双方约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双方均放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为了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铁三局专门设立了维权平台和维权电话,受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

,并尽快调查核实,督促拖欠主体及时清偿。

维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平台入口: 十五、履约授权

十五、履约授

1.甲方在专用合同中指定的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

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2.乙方应按项目设乙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

及与甲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将乙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十

五条第二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十五条第二款的职责。

4.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5.非委托代理人的行为、委托代理人超越职权的行为无效。十六、通知及送达

十六、通知及送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2.

2 通知(函件)按上述任何一种约定方式送达均为有效。电子邮件或微信文件一旦到达对方,无论是否收阅,均视为已经送

通知(函件)按上述任何一种约定方式送达均为有效。电子邮件或微信文件一旦到达对方,无论是否收阅,均视为已经

达,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达,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上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上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

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

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

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十七、合同生效

十七、合同生

本合同自经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

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但争议解决条款至双方争议解决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十八、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约定为准。

十八、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约定为准

十九、以下内容构成本合同有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九、以下内容构成本合同有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3.本合同附件。

第二章

第二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

一、质量验收标准

一、质量验收标

1、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遇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满足甲方业主及监理

验收要求。二、备品备件

二、备品备

三、验收方式

三、验收方

/四、买卖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

四、买卖双方认可的检验机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家、行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测费用约定: 乙方声明在合同生效

后,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

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伴随服务

五、伴随服

是否需要伴随服务:否 原因:/六、货物质量保证

六、货物质量保

1.乙方对物资的内在质量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内负责。2.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

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3.质量保证金:是否需要提供质保保证金:是,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七、

七 供应周期

供应周 与对账周期

与对账周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7日通

知乙方。

供应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对账周期为:供应周期结束之日起5个自然日。(1)供应结算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2)结算办理要求。乙方于每月20日,根据当期实际供应物资及甲方授权人员签认的《材料验收单》,编制当期供料清单

(附电子版),与各实际用料单位(各分部)物资部门对账;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料单位签认的供料清单原件、《材料验收单》

原件及甲方提供的具体开票信息,乙方向甲方用料单位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运杂

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留存《材料验收单》、供料清单原件各一份。

乙方逾期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或延期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甲方及工地材料厂)将相应延期办理相关手续。八、合同价格、结算方式与发票提供

八、合同价格、结算方式与发票提

1.本合同附件一“物资订货明细表”采用以下第(1)种。(1)固定价(2)浮动价,计价方式:/ 。2.发票类型为以下第(1)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3.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元(大

写:/)。

九、款项支付

九、款项支

1.甲方选择下列第(2)种支付方式。(1)甲方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

1)甲方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

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金和票据等方式的具体比例

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金和票据等方式的具体比

(2)支付方式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

2)支付方式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

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航信)支付等方式,但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

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航信)支付等方式,但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

贴息的方式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贴息的方式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 ,票据支付方式不低于

票据支付方式不低 80%

80 。

2.支付时间:对账结算后3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90%,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

个月内无息支付至100%。所有款项的支付均要凭发票办理,即先开发票后付款。

3.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4.甲方的增值税开票信息为:单位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4 0000 1101 0451 3E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 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十、履约担保

十、履约担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为以下第:/种。(1)现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天内向甲方提供现金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乙方应于签订合同5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3)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甲方从首期结算货款中暂扣相应金额应付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首期货款不足

的,顺延至下期货款,直至扣足。

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履约担保有效期相

应延长。

3.履约担保的退还

履约担保在封账协议签订后或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内无息退还,以日期后到为准。

履约担保在封账协议签订后或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内无息退还,以日期后到为准

十一、履约授权

十一、履约授

1.甲方指定收货代表:刘孔明(身份证号:*****)/2.乙方指定乙方代表:/(身份证号:/)。十二、通知及送达

十二、通知及送1甲方收取通知(函件)约定为以下三种方式之一:1.1通信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社区中铁三局项目部 ,收件人为刘孔明,职务部长;1.2面交甲方 刘孔明,职务部长签收。1.3邮寄甲方公司注册地址,收件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乙方收取通知(函件)约定为以下三种方式之一:2.1通信地址为

/,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2.2面交乙方项目现场负责人签收;2.3电子邮箱

/或微信号/

3.乙方送达甲方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仲裁委员会)必须送达给甲方的注册地址。

3.乙方送达甲方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仲裁委员会)必须送达给甲方的注册地址

第三章

第三 合同附件

合同附

1.物资订货明细表(附件一);2.供货通知书(附件二);3.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议(附件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物资订货明细表

物资订货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不含税价款

税率

含税价款

交货地点

运距

(km)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①×②

=②×(1+④)

=①×⑤

1

造型不锈钢栏杆

(1)部位:箱涵两端挡块顶和八字翼墙顶(2)扶手材质、规格:棕色塑木扶手,按型定制规格:Lx240x50厚,Lx80x5厚不锈钢板,自攻螺钉固定@250(3)栏杆材质、规格:立柱:口50*15*3厚拉丝面304#不锈钢异形钢通,横杆:口15*50*2厚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4)固定配件种类:200*200*10厚热镀锌钢板,Ф12预埋钢筋锚固(5)栏杆高度:1400mm(6)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56

2

造型不锈钢栏杆二

(1)扶手:棕色塑木扶手,按型定制规格:L*150*50厚,L*30*5厚不锈钢板自攻螺钉固定@500(2)栏杆材质、规格:立柱:拉丝面304#不锈钢L*40*10厚(异型定制),白色氟碳漆饰面,横杆: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口40*20*3厚(3)拉丝面304#不锈钢扁通,白色氟碳漆饰面@880规格:40*40*3厚(4)高度:1220mm(5)150*150*10厚热镀锌钢板,Ф12预埋钢筋锚固(6)混凝土基础C30,含土方开挖、回填、外运(7)垫层:100厚级配碎石(粒径20~50)(8)厂家二次深化设计,甲方选定(9)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450.72

3

非机动车造型隔离栏杆

1.栏杆材质、规格:立柱60x60x25厚方通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横杆:60x10厚热镀锌钢板,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外框:60x15厚热镀锌钢板,白色氟碳漆饰面,按型定制2.固定配件种类:M12不锈钢六角头螺栓,可根据需求选用防盗螺栓3.栏杆高度:700mm4.底座:250*250*130mm铸铁底座5.钢材均采用Q235钢,钢构件全部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不低于600g/m,平均厚度为85um26.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191.51

4

特色造型格栅围挡

(1)栏杆材质、规格:立柱:80x30x2厚镀锌方通,斜撑:40*40*3镀锌方通,立杆:50*20*1厚镀锌方通,横杆:30*20*1.5厚镀锌方通,方通外喷浅灰色氟碳漆(2)高度:1900mm(3)预埋件:250*250*10厚镀锌钢板,4M16螺栓锚固,115*115*10厚镀锌钢板,4M14膨胀螺栓固定(4)混凝土基础C25,含土方开挖、回填、外运,其中70米没有基础。(5)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215.28

5

水表组造型围挡

(1)围挡材质、规格:立柱:50x50x3厚不锈钢方通,横杆:50x50x3厚不锈钢方通,顶面横杆:30x30x3厚不锈钢方通,外贴3厚拉丝哑光面原色304#不锈钢板(2)高度:1000mm(3)预埋件:150*150*10厚钢板,C12钢筋锚固(4)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1

6

电箱装饰造型格栅

(1)格栅材质、规格:立柱:90x90x3厚镀锌钢方通,立杆:50x20x1厚镀锌钢扁通@100,横杆:90x90x3厚镀锌钢方通,门框:50*50*3厚镀锌钢方通,所有钢方通外喷氟碳漆(2)固定配件种类:M12不锈钢六角头螺栓,可根据需求选用防盗螺栓(3)格栅高度:2400mm(4)预埋件:290*290*20mm钢板,M16地脚螺栓(5)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

m

59.9

合计

含税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1.表中单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料价、出库、包装、捆扎、运输、中转、吊装、卸货、仓储、保险等直接费用,以及对应的管理性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和利润等。表中不含税合价、含税合价保留两位小数。2.1 采用“固定价”结算时,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

固定价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

不得调 ;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仅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2.2 采用“浮动价”结算时,表中单价与合价均为暂定价

暂定 ,最终结算价按照相应物资采购文件

物资采购文 约定的浮动价结算规则

结算规 执行;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可按相应税率

进行税费调整。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附件

供货通知书

供货通知

编号:(物资类别)-202 - 号

公司:

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号 ),请在 月 日前将下述物资(随货附相关材质证明书)配送到指定工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生产厂家

数量

卸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三

附件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议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根据党风

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纪委对本

协议所有内容的监督。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劳务分包、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等经济活动,更不得

以亲属名义在乙方获取任何经济报酬。

五、乙方不得为谋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劳务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入赌博及色情服务场所,不得为其参与赌博、色情服务等活动提供条件。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金银首饰、交通、通讯工具

及高档办公设备等贵重物品。

八、乙方不得以许诺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个人好处的形式要求甲方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虚假劳务验工,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资

料。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者,乙方应当向甲方上级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进行报复。甲方上级单位对举报属实

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十、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上级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并有权视情节轻重中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三

附件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议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根据党风

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纪委对本

协议所有内容的监督。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劳务分包、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等经济活动,更不得

以亲属名义在乙方获取任何经济报酬。

五、乙方不得为谋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劳务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入赌博及色情服务场所,不得为其参与赌博、色情服务等活动提供条件。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金银首饰、交通、通讯工具

及高档办公设备等贵重物品。

八、乙方不得以许诺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个人好处的形式要求甲方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虚假劳务验工,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资

料。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者,乙方应当向甲方上级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进行报复。甲方上级单位对举报属实

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十、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上级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并有权视情节轻重中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水泥SN-01包件合同格式

中铁三局集团

中铁三局集 XX施工项目

XX施工项

XX

X 买卖合同

买卖合

合同编号:ZTSJ一XX一买卖一XX一XX一

买方(甲方)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约提示与声明

签约提示与声

本合同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不做修改,如需要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增加、修改或

删除的,通过专用条款予以表述和修订。乙方对此充分理解并仔细阅读了合同文本,甲方应乙方要求,对有关合同条款的含义

和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做了突出提示,在乙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在此声明:1.乙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得到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有权签订本合同,并知悉签订本合同后

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欺诈和隐瞒等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愿签订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买卖合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款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 (详见“物资订货明细表”)

1.1采购的物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一物资订货明细表,“物资订货明细表”中的数量是根据施工

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初步测算得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引起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发生变化,从

而导致实际需要履行的数量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物资总数量、各品种各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1.2关于附件1物资订货明细表1.2.1表中单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料价、出库、包装、捆扎、运输、在途损耗、中转

、吊装、卸货、仓储、保险等直接费用,以及对应的管理性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和利润等。表中不含税合价、含税合价保留两位

小数。

1.2.2采用“固定价”结算时,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

,仅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1.2.3 采用“浮动价”结算时,表中单价与合价均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浮动价结算规则执行;若因

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可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2.乙方充分理解本条1款中甲方对订购数量可能增或减的调整,各规格实际需用数量及订购总数量调增或调减,甲方不承担任

2.乙方充分理解本条1款中甲方对订购数量可能增或减的调整,各规格实际需用数量及订购总数量调增或调减,甲方不承担

何责任。甲方增加数量的,甲乙双方应就新增部分重新签订合同。

何责任。甲方增加数量的,甲乙双方应就新增部分重新签订合同

3.批次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地点等以甲方供货通知书为准。

4.乙方应根据供货通知书的要求组织发货,并将发货及运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

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件

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

1.乙方交货的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

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检验的

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甲方或其代

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乙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2.包装和标记2.1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

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2.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

求。

2.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

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3.运输和保险3.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乙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3.3乙方应按甲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3.4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4.质量验收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

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3质量验收标准如有特殊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规定。5.验收5.1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5.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

破损,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5.3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通过验收发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及

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

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

物自行处理或重新进行采购,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单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4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5.5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乙方应

及时更换,或者根据甲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5.6甲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会因为物资在乙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

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7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6.备品备件6.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6.2乙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三、对账和付款

三、对账和付

1.供应周期与对账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乙方应在对账周期内将对应供应周期内的甲方授权收货人签署的全部验收

单据提交甲方授权对账确认人办理对账确认,共同签署对账确认文件。

2.不按期提交验收单据又不办理未提交验收单据清单给甲方核实签认的,该部分验收单据不得再作为要求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2.不按期提交验收单据又不办理未提交验收单据清单给甲方核实签认的,该部分验收单据不得再作为要求结算和支付的依

3.如果甲方审核发现验收单据可能与实际收货数量不吻合,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对数量进行复核确认。4.开具发票4.1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

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

《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4.2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4.3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

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

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4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将按物资价税分离,即物资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的原则,按照变更

后的新税率计算并结算,调整后的含税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1+新税率)。对合同已履行已开票部分结算额不做调整,对合同

已履行但未开票部分结算额根据实际开票时适用税率调整已结算金额,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按实际履行期间的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结

算。

5.付款5.1 本合同无预付款。5.2如甲方

甲 向乙方

乙 支付除货款本金之外的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

支付除货款本金之外的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 乙方

乙 应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向

应按照相关税收法规

甲方

甲 开具发票,由此发生的税金由

开具发票,由此发生的税金 乙方

乙 承担。

承担

5.3款项支付顺序:双方约定任何情况下

款项支付顺序:双方约定任何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甲方支付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涉款项的顺序为:除甲

(包含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甲方支付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涉款项的顺序为:除

方特别注明外,甲方先行支付已到期的主债务本金,再支付该主债务所涉违约金/利息(如有),最后支付其他费用(如有)。乙方对此予以

方特别注明外,甲方先行支付已到期的主债务本金,再支付该主债务所涉违约金/利息(如有),最后支付其他费用(如有)。乙方对此予

确认。

确认

5.4如甲方

甲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乙方

乙 同意给予

同意给 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

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 甲方

甲 违约,

违约 乙方

乙 不得以此为由

不得以此为

解除本合同或停止后续批次物资的供应。

解除本合同或停止后续批次物资的供应

5.5甲方

5甲 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

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

-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

-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 甲方

甲 选择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

选择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 乙方

乙 支付贴息及融资

支付贴息及融

费用。

费用

5.6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署的对账确认文件开具的合法发票及时交甲方。如乙方提交发票、材质证明书或合格证超过付款期限

的,则付款时间推延至发票、材质证明书和合格证全部提交之日起计算。

5.7双方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应于发票开具后7天内向甲方移交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核,但甲方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的责任。乙方未按要求提交合格发

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包含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5.8对账确认文件和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发票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发票金额扣除该供货周期物资的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后为应付

货款。

四、担保和保证

四、担保和保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1.1乙方向甲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1.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

、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

任何缺陷,乙方对此负责。

1.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到达

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乙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甲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乙方收到甲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

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甲方均不负责。

1.5乙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甲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甲方因使用合同货物

受到第三方的诉讼,乙方应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6乙方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而实施的加工、运输、装卸、安装、拆除等合同范围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乙方在甲方施工场地、通往工地的施工便道等所有与甲方及其关联单位有关的所有区域实施的前述行为。

2.质量保证2.1乙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2.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2.3质保金: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按规定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返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

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

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是否提供质保金及质保金金额由专用条款另行约定。2.4乙方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2.5视物资供应情况,甲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乙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抽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

负担。使用过程中出现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事故或甲方及其用料单位在建设单位评价考核中扣分,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及其用

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

2.6货物质保期限:符合“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五、合同的解除

五、合同的解

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通知后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完全根据甲方的供货通知书的要求(含甲方的调整和维持决定)供货,经催告后仍未按催告要求履行义务。(2)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缺陷,甲方有理由相信该质量缺陷难于杜绝。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见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3.解除部分合同时,未被解除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没有以书面通知形式表示解除合同意思的视为没有解除合同。

4.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没有以书面通知形式表示解除合同意思的视为没有解除合同

5.一方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约定的,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六、特别约定和承诺

六、特别约定和承

1.

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含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含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也不得用于任何形

的担保。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违约方需按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担保。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违约方需按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 30%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对方有权据此单方

30%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对方有权据此单

解除本合同。

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保证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不因乙

2.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保证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不因

方的原因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每发生一起乙方需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方的原因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每发生一起乙方需按本合同暂定总价 10

1 %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

%支付违约金;无论是

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多送物资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

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凡与本合同履行相关后续签订的一切协议及承诺书,合同双方的主体名称、盖章名称应分别与

本合同的主体名称、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一律视为无效。

5.买卖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对账确认单等单据)如有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

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买卖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对账单等单据)增设违约责

任、担保、借款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的违约责任、担保、借款条款无效。

7.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

1.乙方违约,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按供货通知书要求的交货时间和对应规格的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则每延迟交货一天按迟延交货物资和服务

价值的1%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和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延交货物资和服务价值的30%。

(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或者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则甲方可向第三方采购被解除

的部分或全部合同物资,乙方应支付被解除的部分或全部合同物资价值10%的违约金。

(3)虽然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成立,但是乙方解除部

3)虽然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理由成立,但是乙方解除 分或全部合同前没有书面催告甲方于

分或全部合同前没有书面催告甲方 90天内履行义务、或

90天内履行义务、

者乙方虽然书面催告但在催告后90天内没有履行供货义务、或者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就拒绝按甲方的供

者乙方虽然书面催告但在催告后90天内没有履行供货义务、或者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就拒绝按甲方的

货通知书

货通知 要求供货,

要求供货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 =“物资订货明细表”总价款

“物资订货明细表”总价 /“物资订货明细表”

“物资订货明细表 中交货起止日期之间的天数

中交货起止日期之间的天 ×90天

×90

×10%。

×10%

(4)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缺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修复或者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如果乙方不按甲方

要求更换、修复或者退货,甲方可自行采取更换、修复或者另行采购措施,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按甲方

要求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乙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

保证期内,乙方更换或修复的物资质量保证期按照本合同约定重新计算。

(5)乙方违约除应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5)乙方违约除应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款与本合同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因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窝工和工程报废返工等损失。

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款与本合同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因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窝工和工程报废返工等损失

(6)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

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

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

除合同。

(7)如乙方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

7)如乙方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关注类供方清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

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关注类供方清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

(8)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可在应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9)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7

(9)只要甲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

1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

证的货款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证的货款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宽限期过后,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2.甲方违约责任:宽限期过后,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滞纳金

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滞纳

等)。违约金按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

等)。违约金按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 活期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利 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不包括

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不包

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不包含增值税)的

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1%。除此之外

1%。除此之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违约索赔(包括索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自甲方发现之

3.违约索赔(包括索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自甲方发现

日起计算)起90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达对方,索赔未按约定方式提出或者超过90天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利,该索赔主张无

日起计算)起90天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达对方,索赔未按约定方式提出或者超过90天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利,该索赔主张

效。

效 被索赔的一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被索赔的一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 28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

28天内以书面方式回 并送达对方

并送达对 ,未按约定方式回复或者超过

未按约定方式回复或者超 28天回复,

28天回复 视为接受对方

视为接受对

的索赔主张。但任何情形逾期付款违约金

的索赔主张。但任何情形逾期付款违约 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

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为准

4.双方互有违约情形,应按约定各自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但没有达到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条件,或者虽然达到解除的

条件但守约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通知解除合同,则守约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以对方违约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否则守约方即构成对对方的违约。

八、保密

八、保

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合同文件、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

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2.没有甲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保密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保密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

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九、知识产权

九、知识产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物资和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取得知识产权人的授权。乙方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有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与转

1.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引起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供货通知书的累计数量与“物资订货明细表”中的数量不

一致,不属于合同变更。

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3.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4.甲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乙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执行。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甲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合同数量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对此完全理解并同意。6.不允许部分或全部转让合同义务。

十一、不可抗力

十一、不可抗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非甲方和最终用户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停建和重大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初步的证据材料。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可以继续履行全部或者

部分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受损失一方承担。

十二、驻厂监造

十二、驻厂监

甲方可派人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乙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

件。

十三、伴随服务

十三、伴随服

如专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的,则乙方应按“物资质量及服务要求描述书”的要求提供以下任一或所有伴随服务:(1)实施或协助所供物资的现场使用和调试。(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物资使用所需的详细操作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维护,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乙方厂房和/或在施工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6)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十四、争议解决

十四、争议解

1.双方如存在履约纠纷的,应充分进行内部沟通;在项目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所属单位应正式行文,说明情况,提出

1.双方如存在履约纠纷的,应充分进行内部沟通;在项目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所属单位应正式行文,说明情况,提

诉求后进行公司层级的协商;公司层级协商未果的,应按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任何一方若未按上述程序进行沟通,且未书

诉求后进行公司层级的协商;公司层级协商未果的,应按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任何一方若未按上述程序进行沟通,且未

面通知对方擅自进行外部投诉的,另一方均可将上述行为视为对方违约、不诚信履约,有权采取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

面通知对方擅自进行外部投诉的,另一方均可将上述行为视为对方违约、不诚信履约,有权采取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

于对其进行内部限制交易、追究违约责任。

于对其进行内部限制交易、追究违约责任

2.未经内部维权,直接向政府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影响企业声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2.未经内部维权,直接向政府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影响企业声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其列为失信人员

3.甲乙双方通过上述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按照

3.甲乙双方通过上述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按

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纠纷在仲裁庭组成后,先由仲裁庭主持调解

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纠纷在仲裁庭组成后,先由仲裁庭主持调

,调解时间不少于6个月;调解不成的,方可由仲裁庭按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

,调解时间不少于6个月;调解不成的,方可由仲裁庭按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

4.双方约定按争议解决第3条解决争议时,能够由仲裁庭调解解决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比例;调解不成由

4.双方约定按争议解决第3条解决争议时,能够由仲裁庭调解解决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比例;调解不成

仲裁庭裁决的,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并且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仲裁庭裁决的,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并且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

5.鉴于双方缔约时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财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双方确认万一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5.鉴于双方缔约时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财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双方确认万一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不存在任何原因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双方约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双方均放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不存在任何原因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双方约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双方均放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为了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铁三局专门设立了维权平台和维权电话,受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

,并尽快调查核实,督促拖欠主体及时清偿。

维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平台入口:

十五、履约授权

十五、履约授

1.甲方在专用合同中指定的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

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2.乙方应按项目设乙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

及与甲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将乙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十

五条第二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十五条第二款的职责。

4.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5.非委托代理人的行为、委托代理人超越职权的行为无效。十六、通知及送达

十六、通知及送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2.

2 通知(函件)按上述任何一种约定方式送达均为有效。电子邮件或微信文件一旦到达对方,无论是否收阅,均视为已经送

通知(函件)按上述任何一种约定方式送达均为有效。电子邮件或微信文件一旦到达对方,无论是否收阅,均视为已经

达,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达,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上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上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

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

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

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十七、合同生效

十七、合同生

本合同自经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

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但争议解决条款至双方争议解决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十八、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约定为准。

十八、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专用合同约定为准

十九、以下内容构成本合同有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九、以下内容构成本合同有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3.本合同附件。

第二章

第二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款

一、采购的物资名称、品规、数量、价

1.1.3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大写:***),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

金额

*** (大写:***)。1.2.1如乙方负责泵送则价格上调/元/立方米。1.2.4本合同附件一“物资订货明细表”采用以下第*种。(1)固定价(2)浮动价,计价方式:/。5.乙方免费提供0吨的水泥储存罐0个。6.其他约定:/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件

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测试、质量标准、验收和备品备

1.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2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在 2 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 及时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2. 交货地点:具体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3.交货方式: 散装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储罐视为交货,未将货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风险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承担。

4.质量验收标准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水泥符合国家标准及发包商和监理的要求,产品的化 学成分和物理性能、重量以及允许偏差质量能满

足 GB175-2023、TB10424 的要求。 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

乙方承担。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说明、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与各种外加剂的反应及处理。

5.验收5.1甲方指定***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

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

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

5.2验收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年*月*日。5.3验收地点:具体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6.1 验收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验收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6.2 乙方应提供水泥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6.3 包装水泥袋上应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生产许 可证编号等标识,水泥袋完整,生产日期应符合

甲方使用要求。

6.4 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对水泥进行验收检查,逐批查验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应对其品种、强度等级、标准稠度

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等进行验收。

6.5 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 送双方认可的检测单位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

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 担。

6.6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应自收到产品后 2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

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 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 日内按照甲

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 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计量7.1采用下列第2项计量方式袋装水泥以乙方在交货地点的实际交货包数为准,包装袋重按国家标准 执行。 散装水泥数量以甲方的电子计量衡计量为准,

乙方出厂磅单数为参考, 合理磅差率±3‰,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过磅数量磅差 率超过±3‰,由甲方

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 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单数

量之差若 不超过±3‰范围,以乙出厂磅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 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偏差大

的一方承担。

三、对账和付款

三、对账和付

1.1本合同供货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20**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

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

供应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对账周期为:供应周期结束之日起15自然日。(1)供应结算期:上条规定的供应周期为一个供应结算期。(2)结算办理要求。乙方于每月20日,根据当期实际供应物资及甲方授权人员签认的《材料验收单》,编制当期供料清单

(附电子版),与各实际用料单位(各分部)物资部门对账;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料单位签认的供料清单原件、《材料验收单》

原件及甲方提供的具体开票信息,乙方向甲方用料单位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运杂

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留存《材料验收单》、供料清单原件各一份。

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

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乙方逾期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或延期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甲方及工地材料厂)将相应延期办理相关手续。2.发票类型为以下第1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3.甲方选择下列第2种支付方式。(1)甲方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

1)甲方有权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

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金和票据等方式的具体比例

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金和票据等方式的具体比

(2)支付方式

2)支付方 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

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

4.支付时间:对账结算后3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5%,封账协议签订后支付至95%,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

个月内无息支付至100%。所有款项的支付均要凭发票办理,即先开发票后付款。

5.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账号:***6.甲方的增值税开票信息为:单位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开通会员可解锁*4513E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11974四、担保和保证

四、担保和保

1.7.1乙方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1)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2)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为甲方所接受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1.8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的十二个月。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履约担保有效期

相应延长。

1.9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在合同履约完毕且封账协议签订一个月后无息退还。2.7乙方对物资的内在质量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内负责。2.8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6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

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2.9质量保证金具体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5.10。

第八条

第八条 甲方义务与违约责任

甲方义务与违约责

8.1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8.2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3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产品。 8.4 按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8.5 宽限期过后,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 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

除外),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 款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损失赔偿金、滞纳金等)。违约金

违约 按合同订立时中

按合同订立时

国人民银行

国人民银 活期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利 计算,违约金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

计算,违约金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 金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

金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

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

分的价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 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的

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金额 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 违约责任。

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第九 乙方的义务与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与违约责

9.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 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

金额的 5%的违约金,承担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逾期 交货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

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如逾期 超过7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3 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 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 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本批次所交产品5 金额的 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制取的水泥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如果有)不能满 足合同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货款,

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中含 增值税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清除不合格产品发生的费用及 工期延长的损失

费用。

9.5 乙方多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 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

多交部分货物的,甲方有权自 行处理上述货物,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 同时乙方 承担本合同第一条中含增值税总价1 %的违约金并赔

偿甲方一切损失。

9.7 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 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对道 路、环境、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 权拒付相应货款。 9.9 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 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

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 金额 2%的违约金。

9.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 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 退回,乙方应无条

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 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

除合同。

9.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 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 100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

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9.12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 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 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9.13 如乙方被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或甲方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

关注类供方清单”等限制交易名单,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14 严禁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字号、商标、LOGO 及其他显著标识开展经 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

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无。 十

十六、通知及送达

十六、通知及送

1甲方收取通知(函件)约定为以下三种方式之一:1.1通信地址为 ,收件人为 ***项目经理;1.2面交甲方 ***项目经理签收。1.3邮寄甲方公司注册地址,收件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乙方收取通知(函件)约定为以下三种方式之一:2.1通信地址为***,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2.2面交乙方项目现场负责人签收;2.3电子邮箱/或微信号***3.乙方送达甲方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仲裁委员会)必须送达给甲方的注册地址。

3.乙方送达甲方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仲裁委员会)必须送达给甲方的注册地址

第三章

第三 合同附件

合同附

1.物资订货明细表(附件一);2.供货通知书(附件二);3.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议(附件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物资订货明细表

物资订货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不含税价款

税率

含税价款

交货地点

运距

(km)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①×②

=②×

(1+④)

=①×⑤

1

水泥

P.O42.5

4445

中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大

鹏湾海岸公路C段(油草棚通

道段)二期工程项目

经理部

合计

含税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1.表中单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料价、出库、包装、捆扎、运输、中转、吊装、卸货、仓储、保险等直接费用,以及对应的管理性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和利润等。表中不含税合价、含税合价保留两位小数。2.1 采用“固定价”结算时,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

固定价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

不得调 ;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仅按相应税率进行税费调整。

2.2 采用“浮动价”结算时,表中单价与合价均为暂定价

暂定 ,最终结算价按照相应物资采购文件

物资采购文 约定的浮动价结算规则

结算规 执行;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可按相应税率

进行税费调整。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附件

供货通知书

供货通知

编号:(物资类别)-202 - 号

公司:

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号 ),请在 月 日前将下述物资(随货附相关材质证明书)配送到指定工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生产厂家

数量

卸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三

附件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议

物资采购廉洁合作协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根据党风

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纪委对本

协议所有内容的监督。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劳务分包、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等经济活动,更不得

以亲属名义在乙方获取任何经济报酬。

五、乙方不得为谋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劳务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入赌博及色情服务场所,不得为其参与赌博、色情服务等活动提供条件。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金银首饰、交通、通讯工具

及高档办公设备等贵重物品。

八、乙方不得以许诺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个人好处的形式要求甲方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虚假劳务验工,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资

料。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者,乙方应当向甲方上级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进行报复。甲方上级单位对举报属实

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十、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上级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并有权视情节轻重中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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