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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红线调度集中改造工程公开招标评审
水红线调度集中改造工程公开招标评 结果公示
结果公
各投标人:
水红线调度集中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编号:EGS-LPSXM-WM-GK-2025-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
号
包件
包 /
标段号
标段
投标单位
投标单
响应报价(元)
响应报价(元
评标价(元)
评标价(元
最终
最
得分
得
推荐顺序
推荐顺
1
劳务1标
(调度
集中改
造)
清镇市国伟劳动服
务有限公司
2,971,554.35
2,971,554.35
91.63
第一中标候
选人
四川泰成和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
2,980,249.9
2,980,249.9
90.58
第二中标候
选人
洛阳铁宁铁路电务
工程有限公司
2,986,027.53
2,986,027.53
82.54
第三中标候
选人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
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
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
方或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
届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异议请求及主张。(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
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六盘水维管段联 系 人:苟波 *开通会员可解锁*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联 系 人:蔡 诚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wczx6888@163.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