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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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浑南区便民市场服务管理质效,营造规范有序、安全便民、利商惠民的消费环境,通过压实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夯实安全保障,着力构建“消费者放心、经营者舒心、管理者省心、周边群众安心”的良好格局,助推浑南区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惠民利民为根本导向,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摊主自律、市民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便民市场升级为安全放心、整洁有序、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载体。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浑南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批准设立的便民市场,包括定期举办的集市、每日运营的早市与夜市,以及规范设置的临时疏导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仍按原有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统筹市场

属地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从安全管理、市容环境、民生需求、运营效益、交通影响等方面开展全面评估,坚持“不扰校、不扰民、不阻碍交通”的原则,科学确定辖区内便民市场的设置点位与数量。

对已确定的便民市场,属地街道应做好分类指导与服务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运营模式:一是委托国有企业运营,由区国资局下属企业负责日常运营及维护,街道与区国资局下属企业共同承担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引入第三方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专业运营商,运营周期3-5年,运营方要严格遵守合作约定,不得擅自转租、转包市场运营权;三是支持自主运营,适用于产权明晰、运营方为土地权属方的情况。运营主体须提前向属地街道完成运营备案,提交包含运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运营。

(二)规范运营秩序

1.经营时段。实行“基础时段+弹性延长”模式。早市一般为4:00—10:30,夜市一般为16:00—24:00,具体可由属地街道结合区域特点、管理要求及群众习惯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市场探索开展“周末市集”“节日专场”等特色经营活动,提升服务效能与活力。

2.收费标准。街道办事处按照“一市场一策”原则,指导运营方兼顾成本与惠民属性,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设置惠民公益摊位,免费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使用。同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对运营的市场,建议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将摊位费标准下调不低于10%。

3.摊位管理。摊位经营者须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占道、扩摊或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严格按《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实行属地街道登记备案管理,备案卡需公示。摊主退租时,即时回收备案卡,新入驻摊主须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一致。

(三)压实各方责任

1.运营方责任。运营方作为市场日常运营的实施主体,须全面落实市场规划、完善设施、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市场运营规范、有序、安全、便民。

(1)功能分区:科学划分经营区域(如食品区、百货区、农副产品区等),设置清晰标识,保证间距合理,避免干扰;可结合属地特色,增设特色区域,增强市场吸引力。

(2)摊位设置:根据业态、面积及安全标准,规划摊位尺寸与布局,确保整齐有序。严格预留并标明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保障畅通及应急安全疏散。

(3)信息公示:在市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清晰标注功能分区、摊位分布、通道位置、管理制度、食品摊贩禁止目录、收费标准、经营时段、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

(4)便民设施:结合场地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临时休憩座椅、应急医药箱及失物招领点等便民设施;在核心区域配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切实提升服务便捷水平。

(5)环境卫生:运营方作为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须配足保洁人员,落实“实时清扫、定时清运”制度,督促摊主严格落实“摊前三包”;在食品加工区外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齐垃圾桶,经营期间做好局部清扫,散场后全面清运垃圾、清洁场地,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场地整洁。

(6)安全管理:①消防安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摊位,明火作业需配备专用灭火器。负责每周检查消防设施、每月进行全面维护。②燃气安全: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瓶。严格核查燃气来源及燃气器具安全状况,定期自查并及时整改隐患。③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收市后,须每天检查摊位断电情况,严格落实“人走电断”要求。④交通安全:禁止车辆在经营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规划专用的车辆进出通道和停车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安排人员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2.政府部门职责。成立区便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街道及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分局、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市场备案、运营方审定、食品摊位证办理及日常巡查;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检查;收集群众意见,化解市场运营矛盾纠纷。

(2)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调度督查,推动任务落实;日常监管食品摊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督明码标价与计量器具使用,查处哄抬物价、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3)区政府国资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指导下属企业参与便民市场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4)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运营方落实消防、防汛等安全措施;指导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及预案制定。

(5)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夜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市场优化业态结构,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市场活力。

(6)区城管局:负责便民市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保障市场周边环境整洁。

(7)区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市场划定区域外占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商户普法宣传与动态管理,维护市场周边经营秩序。

(8)市公安局浑南分局:负责强化市场及周边治安防控,依法处置扒窃、斗殴等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矛盾,维护市场治安秩序。

(9)区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车辆停放与通行,保障周边交通顺畅。

(10)消防救援大队:督促运营方配齐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市场消防安全水平。

(11)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市场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处置市场运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市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附件:

1.浑南区疏导区设置导则.docx

2.浑南区便民市场统计表.docx

3.浑南区便民市场信息公示板(模板).docx

4.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模板).docx

5.浑南区疏导区工作流程.docx

6.浑南区疏导区备案表.docx

7.浑南区疏导区规范经营承诺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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