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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望谟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时间:10:00
| 标的序号 |
品名 |
粒形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散装/包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黄粒米(%) |
杂质(%) |
水分(%) |
黄曲霉毒素B1(ug/kg) |
铅mg/kg |
镉mg/kg |
总汞mg/kg |
无机砷mg/kg |
谷外糙米(%) |
||||||||||
| 26X22XJD010401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北1区1100 |
散装 |
湖北 |
三级 |
2022 |
77.1 |
47.6 |
0.3 |
0.6 |
11.5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134 |
0.0032 |
0.19 |
0.5 |
望谟县粮油储备库1-1号仓北1区 |
张红卫:13985958118 |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南1区1100 |
散装 |
湖北 |
三级 |
2022 |
76.7 |
49.0 |
0.4 |
0.4 |
11.6 |
0.242 |
未检出 |
0.129 |
0.0030 |
0.18 |
1.8 |
望谟县粮油储备库1-1号仓南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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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仓内交货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预计为30元/吨。卖方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
2、付款期: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20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40天内将竞拍的粮食全部拉出卖方承储库点。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食。
3、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4、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竞得方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5、若实际销售数量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应按照公告内容及实际销售数量据实办理结算,并将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在验收确认单内填为损耗,损耗部分货款通过线上退还买方;若实际销售数量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应按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填写验收确认单,买方将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的货款通过线下方式支付给卖方。
6、发票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联系。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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