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发布于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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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对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陈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2MA63MNJC2A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5〕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礼品盒生产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同发印务有限公司礼品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腾飞路五号。建设内容:租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2400 m2,购置过胶机、压泡机等生产设备,同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年加工30万件酒盒礼品包装。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15.5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控制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请四川泸州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作组、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决定日期

2025/1/24

有效期自

2025/1/24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50910A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400MB1617790C

备注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10836Y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5〕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市元吉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驰骋路6号27、28号楼。建设内容:租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2076.31 m2,新增过胶机、组装机、封面机等设备,同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实现年生产包装纸盒35万件。项目总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13.4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管网。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控制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请四川泸州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作组、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决定日期

2025/1/24

有效期自

2025/1/24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50910A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400MB1617790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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