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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泸州市巨力液压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市巨力液压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改造项目 |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港南路2号 |
泸州市巨力液压有限公司 |
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对原有彩钢结构固定式喷漆房升级改造为伸缩式喷漆房,原调漆房、烘干房不变,新增产品喷涂面积 3500m2,新增油漆用量 8.58t/a,以满足现有市场对产品喷漆的更高标准与需求;同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的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净化器+UV 光氧+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处理设施,升级为初效过滤+四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蓄热式热力氧化 RTO 治理工艺。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本项目无废水产生。(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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