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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条件 | |
| 福鼎市点头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已由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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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点头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59.3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3.3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福鼎市点头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养护总里程为合计150.764km,其中乡道34.952km、村道116.172km,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520-2020)合格标准,以及符合现行的公路养护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及公路部门养护生产管理相关办法。 2.6 其他要求:施工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桥梁养护·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并且[路基路面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并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含)以上 | |
| 3.3 其它要求:本项目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 作指引(试行)》(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要素:近5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福建省内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文件或日常养护合格证明材料)。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点头镇庆丰街68号 联系人:董文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