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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开向社会进行生活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现诚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商踊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公司介绍:公司简介(重点说明公司经营范围、资质,提供公司属于大中小微企业的具体企业类型说明)等相关材料。
5.提供服务方案、报价、同类项目成交信息、相关增值服务等相关材料。
5.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调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营,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邮件以“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为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ccdcyhy@zhuhai.gov.cn。
2.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00。
3.报名材料请按上面要求内容发送。
四、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村院区(人民东路323号)、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紫荆院区(沿河东路200号)、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屏主院区(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内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化粪池吸肥清运、大件垃圾清运、绿化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清运、有害垃圾收运等服务。
2.服务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屏主院区、新村院区、紫荆院区。
3.年预估收运数量
|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要求 |
年预估收运数量 |
| 1 |
零星建筑垃圾清运 |
4立方米/平板车 |
5车 |
| 2 |
化粪池吸肥清运 |
8立方米/吸肥车 |
1车 |
| 3 |
大件垃圾清运 |
13立方米/平板车 |
2车 |
| 4 |
绿化垃圾清运 |
13立方米/平板车 |
2车 |
| 5 |
生活垃圾清运 |
660L/环保垃圾箱 |
120箱 |
| 6 |
有害垃圾收运 |
240L/有害垃圾箱 |
1箱 |
本项目对于实际发生的垃圾清理服务量无法事先准确计算,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实际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
4.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清运频次:每天不少于1次,可根据垃圾收运点情况合理调整收运垃圾时间、频率,做到“垃圾不落地,地上不留污迹,日产日清”。
2.清运时间:每天上午8点前完成清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3.工作内容: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负责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屏主院区、新村院区、紫荆院区生活垃圾进行密封式收集。
4.中标人按照国家法律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理垃圾,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工作,确保清运保洁工作到位。如因处理不当产生的任何问题或被相关机构处罚,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严格按国家或者行业的标准、采购人实际需求及采购人制定的处罚标准执行,主动接受采购人对作业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6.中标人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保证垃圾点周围清洁干净,如出现“落渣、漏渣、漏水”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以免影响周围环境和造成第二次污染。
7.消毒方法:
①环境表面和常用物品对可能被污染的环境中的所有物体表面使用有效氯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对象包括地面、墙面、洗手间、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
②每周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先将垃圾堆周边环境滞留喷洒,垃圾堆周边喷湿,打开垃圾桶盖倒入1000-2000mg/L消毒液。
③所有消毒药物应现配现用。(消毒液配置超过24小时后不可以使用)
④消毒要求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要求。
8.中标人应当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规章制度。
9.中标人负责对投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及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和配证上岗。
10.安全事项:服务期间的车辆、驾驶员、清运工人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11.中标人应当配合做好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12.如遇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安排,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处理工作。
13.中标人提供的垃圾桶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要求,如具有垃圾分类的标识等。
14.采购人新村院区生活垃圾产量较小,新村院区每月的生活垃圾清运量按照1箱660L垃圾桶计算(即每月实际发生量为:1箱660L垃圾桶),南屏主院区、紫荆院区则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
15.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通知后12小时内,中标人须转运有害垃圾,并将有害垃圾送运到政府指定的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合理转运处理。
16.有害垃圾种类:废过期药品(HW03)、废灯管(HW29)、废电池(HW49)、废空桶(HW49)、打印机硒鼓、设备机油、油漆等。
17.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须注意行车安全、文明施工等,如损坏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二)设备要求
1.设备配置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 1 |
≥8吨垃圾压缩车 |
不少于3辆 |
| 2 |
660L垃圾桶 |
不少于13个 |
| 3 |
240L有害垃圾桶 |
不少于3个 |
| 4 |
13立方平板车 |
不少于2辆 |
| 5 |
8立方吸肥车 |
不少于2辆 |
| 6 |
4立方平板车 |
不少于2辆 |
| 7 |
<2.3米高且≥5吨垃圾压缩车 (不含≥8吨垃圾压缩车) |
不少于1辆 |
2.作业车辆要求
(1)车辆须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专用标志和警示灯清晰完整。
(2)车辆每天准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准点作业,作业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
(3)文明作业,清运途中无超载、超速、渗漏和明显扬尘等现象;作业时应无吵杂声、不干扰医护患者、无二次污染现象。
(4)提供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公安车管部门检验年审合格,手续齐全,驾驶员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5)中标人具有相关政府部分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人员要求
1.中标人工作人员需穿着统一服装且配备清洁劳保用品。
2.中标人需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沟通,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
3.中标人保证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不得聚众聊天、打架斗殴、大声喧哗、翻阅采购人的资料以及出现偷盗等不良行为。
三、报价模板
|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价(单位:元) |
| 1 |
零星建筑垃圾清运 |
4立方米/平板车 |
|
| 2 |
化粪池吸肥清运 |
8立方米/吸肥车 |
|
| 3 |
大件垃圾清运 |
13立方米/平板车 |
|
| 4 |
绿化垃圾清运 |
13立方米/平板车 |
|
| 5 |
生活垃圾清运 |
660L/环保垃圾箱 |
|
| 6 |
有害垃圾收运 |
240L/有害垃圾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