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宝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短切丝、纤维粉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3-27
发布于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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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宝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短切丝、纤维粉及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宝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徽宝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短切丝、纤维粉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501-34*开通会员可解锁*-908589)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十村联建区,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十村联建区4600平方米厂房,拟购置欧版MTW115G磨粉机、选粉机、旋风集粉器、脉冲除尘器、锥螺旋塑料粉碎机5台、580龙门短切机30台、850龙门短切机30台、电加热烘干炉2台、流化床1套、75型双螺杆塑料挤出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短切丝、纤维粉及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剪切粉尘、成品筛分粉尘、均分粉尘、入仓粉尘、包装粉尘、制粉粉尘、旋风分离粉尘、旋振筛筛分粉尘、破碎粉尘等经集气罩、集气管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须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295-202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RCO(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732-2015)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包装袋、磁选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按照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润滑油存放区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区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六)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主体责任机制。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E8R6Q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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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岚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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