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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8:15
项目编号:XAQ_CQ_2025_S_0387
联系人: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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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预算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招标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开户银行: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出租标的用途为经营及仓储,不可改变标的用途。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4、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5、租赁期间,标的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当地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的房屋进行征收或政府动迁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主动配合出租方搬迁事宜,出租方应当将剩余期限的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若承租方不配合政府征迁,不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迁出,向征迁部门索要各种补偿等情况,承租方不按规定如期搬迁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1)标的经营期内构建生产设施等附属物需要经过产权方书面同意。(2)标的如被征占、退回等情况下,地上附属物补偿归村集体。(3)标的到期地上附属物等生产设施不迁走的地上附属物无偿归集体所有。(4)标的生产经营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标的实际管理人,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承租方负全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合租,如果承租方因特殊原因想转租、合租,必须与村集体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如成交人私自转租,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村集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 8、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受让方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