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河县城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河县城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