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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六路23号2栋首层之一(厂址中心经纬度:N 22°32\'39.924″,E 113°14\'1.170″),主要从事照明灯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的生产销售。项目总投资额为5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1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000㎡,建筑面积为1000㎡,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
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州市成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中(横)环建表〔2025〕0017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排污登记,排污证编号为91442000MAC6CT818L001X。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与《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报的建设内容一致,验收范围为年产灯饰配重块100万个所对应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产品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洒水抑尘用水挥发损耗,不外排。
(二)废气
①吹塑工序气密闭收集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FQ-011743),设计处理风量为7200m³/h。其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破碎、车辆尾气、扬尘、砂装卸扬尘、投料、搅拌、堆场扬尘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合理安装;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位置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丰聚灯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康龙六路23号2栋首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