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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及现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乾安采油厂乾21-11站、乾153站优化调整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3、工程建设性质:改造工程
4、建设地点:松原市乾安县
5、建设功能及规模
站外:将乾安采油厂乾153站和乾21-11站站外部分优化:对乾153站的40口油井改为大环状掺输流程,4座阀组间进行改造,新建油气集输支干线4.0km,单井集油管线3.85km;新建乾21-11站至乾安联合站回油管线,3口油井采用冷输流程,新建油气集输支干线9.4km,单井集油管线5.5km。站内:关停乾153站和乾21-11站,将采出液分别带入让70接转站和乾安联合站。乾153站新建不锈钢阀组橇1座,乾21-11站新建阀组橇1座,并分别对站内优化:站内闲置空地布置光伏发电,进行清洁电力替代。项目总投资1946.1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435531724@qq.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赫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50
电子邮箱:932732011@qq.com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将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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