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9
发布于
辽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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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本项目位于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厂区占地面积64123m2。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和新增建构筑物,项目依托现有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在现有一车间新增1台自动剥壳机、现有三车间新增1台水上蛋机、重新启用现有1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新增鸡蛋加工量2.5万吨,鹌鹑蛋加工量2.5万吨,改扩建后鸡蛋加工量为5万吨,鹌鹑蛋加工量为4万吨。本扩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末开工扩建改造,*开通会员可解锁*改造扩建工程竣工进入试生产调试阶段。目前,相应的环保设施也已同时调试正常运行,具备部分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本扩建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氯化物、总磷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食品行业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 验收监测期间,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本扩建项目蛋白粉、全蛋粉和蛋黄粉加工干燥喷粉工序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本扩建项目生物质锅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5、验收监测期间,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5、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壳液和少量筛粉机筛上颗粒物集中收后外售给饲料厂;生物质蒸汽锅炉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灰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布袋、废树脂和废锰砂由厂家定期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时未产生,待产生后统一收集外售给有机肥厂制成肥料;本扩建项目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施行,*开通会员可解锁*修正)的规定要求。

废润滑油和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上述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6、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低于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低于总量控制指标。

二、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三、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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