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咸新区第九再生水厂(原名“西咸文化教育园生态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陕西西咸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国际文化教育园丰邑大道南段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①验收报告
②验收意见及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