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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搬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三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搬迁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基本信息
开工建设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试运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竣工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搬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中山市横栏镇裕祥东堤街1号1栋1-5层
建设单位: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三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搬迁项目(一期)位于中山市横栏镇裕祥东堤街1号1栋1-5层,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4’44.626”,北纬22°34’50.825”,项目北面和东面为凫州河;东南面为中山市松井电器有限公司;西南面为中山市东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西面为空地。项目主要从事燃气具五金件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6794.72平方米,建筑面积57070.12平方米。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运输工程、办公生活、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设计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实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现有员工400人,项目设计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实际年产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一)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NOX、SO2、烟气黑度)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43m排气筒高空排放;检测工序废气经负压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1根43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工序废气(颗粒物)半密闭设备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循环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43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接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维修模具打磨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码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生产废水(水喷淋塔废水、清洗槽废水、通过式超声波清洗线废水(铝配件)、抛光废水、研磨废水、振动抛光废水)统一收集贮存后定期交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噪声处理设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抛丸自带除尘器过滤粉尘、抛光工序水喷淋沉渣、废金刚砂、废研磨砂、铝锭边角料、铜棒边角料、废滤芯等)收集后委托广东光进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包括废水性脱模剂、废火花油、废机油、废碱性脱脂剂、废液压油、废切削油、废线切割油、废润滑油的包装物)、废火花油、废机油、含废机油抹布、废炉渣(铝)、水喷淋沉渣、废切削油、含油金属碎屑、废液压油、废线切割油、废润滑油、脱脂废液等)收集后委托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2000-2025-06053)。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州三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燃气具五金件5000万只搬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GZSF2*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项目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NOX、SO2、烟气黑度),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检测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NOX、SO2),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抛光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落砂、清理(落砂机、抛(喷)丸机等清理设备)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NOX、SO2、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NOX、SO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气均达标排放。
(三)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
项目厂界所测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08085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963吨/年,符合中(横)环建表【2024】0021号“营运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大于0.7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大于0.4369吨/年”的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项目无需公共意见调查。
(七)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环评报告及批复未对处理效率提出明确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金艺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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