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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嵊州市惠冠数码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数码印花纺织面料、100万米热转移印花面料及500万条围巾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嵊州市惠冠数码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数码印花纺织面料、100万米热转移印花面料及500万条围巾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嵊州市惠冠数码印花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嵊州市嵊州大道1718号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00万元,通过热转印印花机、平幅上浆机、数码喷墨印花机、烘干机、拉幅定型机、平幅连续气流柔软拍打机、三角针车、平车、围巾裁剪机等设备,采用热转印、上浆、数码喷印、烘干、拉幅定型、裁剪、车边等工艺实施数码印花纺织面料、热转移印花面料及围巾的生产。项目部分主要设备落实数量均未达到审批数量,故经综合考虑决定先行验收。根据实际工况核算,项目可形成年产200万米数码印花纺织面料、125万条围巾生产规模。
公示内容:先行验收报告(含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袁总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39.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