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新增干渣磨制系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二、验收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苏龙路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三、项目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生产、热力生产、煤炭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利用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土地,新建厂房建筑面积753平方米,购置机、选粉机、选粉风机、振动给料机、斗提机、空压机、除尘器等主辅设备34台,将锅炉废弃物干渣磨制成灰。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置工业废弃物干渣8.016万吨。
*开通会员可解锁*由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新增干渣磨制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宿环建管表2024048号);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282801001P。
现阶段,项目所需的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本次验收范围: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新增干渣磨制系统工程项目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每天生产8小时,年运行334天,年运行时间2672小时。
四、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五、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