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省方君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气球生产改扩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省方君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气球生产改扩建项目(一阶段)
地点: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东凤一村新三角符片
建设单位:广东省方君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省方君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东凤一村新三角符片建设“广东省方君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塑料气球生产改扩建项目”。受市场经济影响,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工程建设。一阶段主要生产设备有:凹版印刷机3台、无溶剂复合机1台、固化室4台、分切机2台、制袋机16台、自动冲床机2台、手动冲床机2台、空压机3台、燃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1台,并配套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设施,一阶段年生产塑料气球675吨。环评文件中其余设备拟在下阶段工程实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