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竣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吨防冻液、制动液、润滑油,30万个塑料包装瓶,破碎清洗2000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防冻液、制动液、润滑油,30万个塑料包装瓶,破碎清洗2000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项目
地点: 湘潭高新区书院东路新松(湘潭)机器人产业园1.1期21#号
建设单位:湖南竣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湖南竣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湘潭高新区书院东路新松(湘潭)机器人产业园1.1期21#号楼一、二层作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为919m2,建筑面积为1838m2,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为全部自筹;一层主要为生产车间,包括储罐区、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清洗破碎区、塑料包装瓶生产区以及制动液、防冻液、润滑油加工区等;二层主要为仓库以及办公区;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60天,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内不设食宿。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