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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项目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2号
建设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异地新建项目,包括公共卫生检测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两个地上单体和地下室设备用房部分,总建筑面积169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55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1.65平方米。其中:公共卫生检测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951.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824.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018.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6733.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4.65平方米。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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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