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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鹤壁市旭程建材有限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了“鹤壁市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分选6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已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应《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鹤壁市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分选6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鹤壁市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鹤壁市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分选6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鹤壁市金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分选6万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