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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丽士汽车外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尾翼40万件、汽车行李架3万件和尾翼塑料配件20万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车丽士汽车外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尾翼40万件、汽车行李架3万件和尾翼塑料配件20万件扩建项目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商贸街323号101室
建设单位:广州车丽士汽车外饰件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车丽士汽车外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尾翼40万件、汽车行李架3万件和尾翼塑料配件20万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商贸街323号101室,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3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尾翼、汽车行李架、尾翼塑料配件的生产,扩建项目年产汽车尾翼40万件、汽车行李架3万件和尾翼塑料配件20万件,全厂年产汽车尾翼240万件、汽车行李架23万件和尾翼塑料配件40万件。不新增员工,采用1班制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邮箱:1574340690@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