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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佰仕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苯胺基乙腈、2万吨/年肌氨酸钠液体及5000吨/年2-甲基丙烯腈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东佰仕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苯胺基乙腈、2万吨/年肌氨酸钠液体及5000吨/年2-甲基丙烯腈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齐鲁化学工业园内,东至翔晖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区。
建设内容:项⽬一期主要建设一套3万t/a苯胺基乙腈、一套13000t/a肌氨酸钠液体装置、2800吨/年硫酸铵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办公化验楼、控制室、配电室、维修间、各类仓库等设施,新增反应器、换热器、反应釜、储罐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佰仕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6088327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U272f-qDLl26g7f7Lb9UA?pwd=c3sb
提取码: c3sb
(2) 纸质版报告书: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
3、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山东佰仕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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