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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法规要求,对弘星昱(遂昌)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环评全文文本(不含涉密内容)见附件。
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2、建设单位:弘星昱(遂昌)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洋浩区块 P(2023)23号地块
4、建设内容:弘星昱(遂昌)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租赁竹制品加工小微园区已建的1#厂房,总用地面积8342m2,总建筑面积23952.51m2,以毛竹为主要原料,购置炭化设备、磨粉机、酸洗罐、离心机等设备,计划建设年产6万吨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由于厂区内用地受限,企业另外向遂昌县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了遂昌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的土地(约6000m2,位于1#厂房南侧100m处),用于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的生产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