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柳州市吉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基隆村三队砖厂
建设单位:柳州市吉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10万元,租用柳州市柳南区基隆村三队砖厂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建设汽车配件加工,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360m2。项目投产后,形成年加工汽车配件73万套(其中宝骏510前、后保险杠装饰板各20万套、宝骏730倒车镜10万套、宏光S倒车镜15万套、保险杠8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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