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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芯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验收报告公示
企业购置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北路1号9幢101室厂房,占地面积1152m2,共4层,总建筑面积约4610m2。企业购置数控车床、二氧化碳保护焊机、角磨机、抛丸机、水帘喷漆台等国产设备,特向社会公开,其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台州芯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电动葫芦技改项目(先行)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园区北路1号9幢101室
主要污染物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W1)、涂装废水(W2)以及除尘用水(W3)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G1)、切割烟尘(G2)、焊接烟尘(G3)、打磨粉尘(G4)、涂装废气(G5,喷漆及晾干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4、固废:边角料(S1)、一般包装固废(S2)、集尘灰(S3)、废不锈钢珠(S4)、漆渣(S5)、污泥(S6)、废润滑油(S7)、废油桶(S8)、危险包装材料(S9)、废乳化液(S10,含金属屑)、废活性炭(S11)、废过滤棉(S12)以及生活垃圾(S13)。
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1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您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徐工/*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