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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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位于德清县洛舍镇张陆湾村,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民房和空地,南至民房和空地,西至道路,北至张陆湾村村委,用地面积1251m2,地块中心经纬度E120.078200°,N30.643803°。根据德清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规划意见(集规条33*开通会员可解锁*号),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面积为1251m2,规划用地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居住用地(07)。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篮球场和戏台。该地块最早影像图可追溯到60年代,历史上:2013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用地,未有种植历史;2013年,地块内搭建一处戏台,搭建戏台时无外来填土,地块内为空地和戏台;2022年,调查地块内闲置空地铺设水泥经地面硬化及篮球场标线施划后,改造为篮球场。地块内为篮球场和戏台,改造篮球场时无外来填土。地块现状为篮球场和戏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空地、篮球场和戏台,本次规划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属于浙环发〔2024〕47号中甲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直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筛查评价。

为了解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德清县洛舍镇张陆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杭州益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及时对该地块及临近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业主单位、所属社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地块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

由于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戏台和篮球场,地块外有德清县洛舍乐圣钢琴厂和伟乐钢琴配件厂、德清佳源食品有限公司、德清荣凌游艇有限公司、德清洛舍众心木皮厂、德清德瑞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德清洛舍汇丽木皮厂、德清洛舍嵇新荣家庭农场,地块附近有较多企业,可能对调查地块环境造成影响,存在一定的土壤污染风险与隐患。因此,需要对调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我公司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制定并实施了采样监测工作计划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土壤对照点),共计送检了土壤样品18个(含12个地块内土壤样品、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2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要求必测的45项、pH、石油烃(C10-C40)。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地块内所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了5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水样和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5项常规指标(除两个微生物指标和两个放射性指标外)、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乙烯、二甲苯(总量)。根据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地块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除浊度、总硬度共计2个指标超标外均低于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浊度、总硬度共计2个指标为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本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除浊度、总硬度外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张陆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除浊度、总硬度共计2个指标超标外,其余指标均低于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等相关标准,其中浊度、总硬度共计2个指标均为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本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因此本地块可直接用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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