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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张家港市远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涉及企业保密技术的部分章节在征求意见稿全文中不予公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目;
选址选线: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
现有项目情况:公司现有项目包括一期工程2×630MW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张家港污泥干化项目等项目。现有项目中已建工程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沙洲电力一期2×630MW燃煤发电机组+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进行一般固废污泥焚烧处置,锅炉无需改造,建设规模为新增年处理22万吨污泥(含水率60%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远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见附件。
2.纸质版查阅:可前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查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新港村、十一圩港村等。
(五)公众意见表及报告书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②电子邮件地址:2963093198@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