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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中山大悍齿轮减速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山大悍齿轮减速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凤凰路9号C栋三层C8号厂房3卡(中心坐标东经:113°16′20.591″,北纬:22°34′20.404″),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微型齿轮箱,预计年产微型齿轮箱9吨;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已建设完成,现进行工程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治理,最终排入石岐河。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除油后清洗废水,集中暂存后委托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滚齿加工、抛光和点油工序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
2)碳氢清洗工序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烟囱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来源为生产设备在运行时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车间,给高噪声设备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加强员工及设备管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包装物(不锈钢、铜)、清洗干净的光亮剂桶和除油剂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中山市銮鸿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理;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液压油废弃包装物、废齿轮油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切削液废弃包装物、含油抹布和手套、碳氢清洗剂废包装物、废活性炭、除油废液和抛光废液、含切削液和光亮剂的金属碎屑、更换的碳氢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集中暂存后定期交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大悍齿轮减速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 火炬开发区凤凰路9号C栋三层C8号厂房3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742216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