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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现代化办公家具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78582P,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环保审批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现代化办公家具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榄)环建表【2025】0146号。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调试设备;
*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运营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4)验收范围
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改扩建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运营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项目2栋3F定制家具开料、排钻废气:废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5米排气筒(GZ001)高空排放。
2、项目3栋3F定制家具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2)高空排放。
3、项目3栋3F定制家具开料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3)高空排放。
4、项目3栋3F定制家具排钻、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4)高空排放。
2)废水: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本次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为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设备与地面接触部位采用减震垫和隔震橡胶降低设备在运行时的噪声,同时经过隔声板、消音棉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2、合理布局噪声源,项目厂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大门采用隔声门,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玻璃,日常生产关闭门窗,经距离衰减、墙体和门窗隔声后,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落实以上措施,项目四周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二、废气
1、项目2栋3F定制家具开料、排钻废气:废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5米排气筒(GZ001)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项目3栋3F定制家具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项目3栋3F定制家具开料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3)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项目3栋3F定制家具排钻、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53米排气筒(GZ004)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总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作用,厂界废气污染物总VOCs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该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交由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上述措施表明该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到位,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定期对项目排放的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得乱堆放,要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