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幕墙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01
发布于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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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建筑幕墙组件生产线

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4%。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15333m2;

建筑面积15333平方米,购置了1条建筑幕墙生产线、破碎机、雕刻机、激光切割机、电项目占地30亩,3焊机等80余台,并对老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年产建筑幕墙装饰板6000吨。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较好,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了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SO2、NO2、CO、O3、PM10、PM2.5、氟化物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TVOC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2)地表水:通过现状监测分析,屯头河W1、W2断面所测因子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达到了该标准的优化要求。

(3)地下水:厂区地下水点位所有指标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该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Ⅲ类;南侧空地(方维环保)点位钙镁总量(总硬度)、氨氮、挥发酚、锰指标达到该标准中的Ⅳ类,其余指标均不超过Ⅲ类标准,该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Ⅳ类;西北侧空地(方维环保)钙镁总量(总硬度)、氨氮、挥发酚、锰指标同样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其余指标均不超过Ⅲ类标准,该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Ⅳ类。

(4)声环境: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土壤: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

上料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经“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芯材、分子膜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氟化物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5)排气筒排放;

静电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产生的VOCs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喷涂工序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物)、VOCs、二甲苯经"水帘+湿式漆雾过滤"处理后和流平、固化产生的VOCs、二甲苯经“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通过1根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DA007)排气筒直接排放;

前处理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DA008)排气筒直接排放;

危废间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DA009)排气筒直接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脱脂废水、脱脂剂清洗废水、钝化废水、钝化清洗废水、漆雾喷淋装置废水、酸雾喷淋装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徐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防火芯材废边角料、废无纺布、防火金属复合废边角料、预脱脂/脱脂废渣、钝化废渣、漆渣、漆桶、洗枪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合成纤维无纺布、废催化剂、废沸石。其中防火芯材废边角料、废无纺布、防火金属复合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防火芯材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无纺布、防火金属复合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预脱脂/脱脂废渣、钝化废渣、漆渣、漆桶、洗枪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合成纤维无纺布、废催化剂和废沸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风机、激光雕刻机、数控转塔冲床、数控折弯机、数控弯圆机、机械式冲床、氩弧焊机、激光焊接机、螺柱种钉机、数控雕刻机、手工开凿机、剪板机、等,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治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5)地下水保护措施

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均建设防渗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对防渗层进行设计。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筑幕墙组件生产线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鑫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江苏徐州工业园区中纬三路北侧

邮编:221000

联系人:李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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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跃杰环保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开区站北路1号时代大厦

邮编:221131

联系人: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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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340082908@qq.com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c-9GtX-XtS9TlEIaG210g

提取码: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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