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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桐庐经济开发区64号工业地块年产10亿平方米数码热升华转印纸项目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桐庐经济开发区64号工业地块年产10亿平方米数码热升华转印纸项目
地点: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董家路152号
建设单位: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白云源东路599号(简称第一厂区),主要从事“水性油墨、数码相纸的生产”。第二厂区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白云源东路669号的土地(占地面积约为10566m2),主要从事水性功能材料(水性油墨)的生产。现企业为了拓展业务发展,利用新购置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64号(以下简称第三厂区)工业地块27.43亩,新增地上建筑面积21947m2,建设3幢生产车间及1间原材料、产品仓库。从事数码热升华转印纸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亿平方米数码热升华转印纸的生产规模。目前仅实施1台6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为老厂区供热,其余审批内容均未实施。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林贤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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