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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淮安万博仕科技有限公司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留兰香油等食品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制造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留兰香油等食品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制造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淮安万博仕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16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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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程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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