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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文、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珠海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珠海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地理位置: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电厂北路185号
地理坐标位置:东经113°10′44.306″,北纬21°58′4.022″。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全厂各系统废水的梯级利用改造和新增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具体建设工程包括:
①废水的梯级利用改造工程:包括生水预处理系统、化学除盐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均在原有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无新增占地;
②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车间新增1套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用于处理脱硫工艺系统产生的脱硫废水,处理工艺包括浓缩减量、固液分离和蒸发三个部分。
③排海工程:珠海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全厂所有工业废水,包括新、旧化学除盐系统再生和反洗废水、除灰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等,处理完成后一部分回用于煤场喷淋、除灰系统和脱硫工业,一部分通过现有入海排污口(排放口编号:WS-XQ-037-1)进行排放,根据水平衡试验结果本项目变动完成后全厂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为463308t/a(包括反渗透浓水和工业废水)。
④珠海电厂内原有的氨站不再使用,取消氨站。
建设单位: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联系方式:陈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