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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锦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2500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颗粒2500吨项目(先行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锦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2500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颗粒2500吨项目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仙宅村3幢
建设单位:杭州锦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杭州锦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仙宅村3幢,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颗粒、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颗粒的生产。项目主要采用挤出、冷却、切粒等工艺,购置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2500 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颗粒 2500 吨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范围为“杭州锦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1250 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颗粒 1250 吨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李冰清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