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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名称:东莞市敬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敬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敬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友联路2号1号楼(北纬114°5′6.755″,东经22°59′53.183″),项目总投资10400万元,占地面积为237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70.0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吹风筒、直发器、卷发器、电热梳、厨房电器的塑料制品配件的加工生产以及厨房电器五金配件以及自用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需要喷漆的吹风筒塑料配件50万个、直发器塑料配件250万个、卷发器塑料配件60万个、电热梳塑料配件30万个、厨房电器塑料配件30万个;无需喷漆的塑料配件2000万个、厨房电器五金配件10万个、自用模具(不外售)1吨/年。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3755号)。项目分期验收,一期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自主验收,现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拟后续验收投产。
竣工日期:二期项目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毕,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zhangzhenglong@jfoun.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敬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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