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泉山区七里沟地铁站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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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市泉山区七里沟地铁站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徐州市泉山区七里沟地铁站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山区七里沟街道,东至七里新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规划一路、北至广达路,占地面积17596.8m2(约26.40亩),中心点坐标:东经117.21353°,北纬34.22121°。调查地块原为村庄和农田,根据《七里沟地铁站东地块规划条件》(*开通会员可解锁*),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混合用地,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2012年之前,调查地块原为七里沟村和农田及果园。2012-2014年,地块内农田退耕,居民住宅拆迁,西部新建临时项目部。2019-2020年,地块中部和南部新增外来堆土,堆土面积约10000m2,高约1.5m,总方量约15000m3,来源于地块西侧力山宝诚广场和北侧徐州市新教育学校建设时开挖的基坑土,土源地原为农田和七里沟村居民住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工业生产活动,土源地无污染源;堆土区现为周边居民种植的临时菜地。*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地块东北部原临时项目部翻新重建。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生产活动;表层土壤无污染痕迹,无刺激性气味,无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痕迹,无危险废物堆存,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遗留。地块内无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主要为居民区、农田、鱼塘和历史企业,现为居民区、学校、公园和闲置空地。历史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南侧190m以南,主要为机械加工类、钢材销售、酒水仓库及塑料回收站,2012年全部停产拆除,现为在建小区和闲置空地。东南侧110m原为鱼塘,养殖草鱼、鲢鳙等鱼类,喂养草料;2020年鱼塘已回填,回填土来自北侧七里沟村拆迁的建筑垃圾和修建地铁开挖的农田土壤。南侧历史企业及鱼塘同属七里沟东南片区地块,均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为地块中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周边无化工厂、焦化厂等重污染型企业,无工业高架污染源。综上,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按40m×40m网格布设12个表层土壤快筛点位,其中包含4个原状表层土壤快筛点位和8个堆土快筛点位;并在地块北侧250m处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14个土壤快筛点位,采集16个(含2个平行样)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筛(PID和XRF)。地块内的表层土壤样品的快筛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调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委托单位: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江苏润和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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