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珠海)电路版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调查报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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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30
发布于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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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金达(珠海)电路版有限公司地块

总占地面积:20001.38m²

地理位置: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发工业区5号

土地使用权人:金达(珠海)电路版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

前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缘由: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从事过电镀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拟收回、转让、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须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补充采样及报告变更缘由:*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土地使用权人金达(珠海)电路版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期调查单位”)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前期调查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开展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本地块初调和详调报告的备案。调查结果显示,①地块土壤样品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存在检测指标铅、钨、镍、石油烃(C10-C40)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②地下水井除W3点位外,其余地下水井D1、D2、D3、D4、D6、W1、W2、W4、W5、W6均有不同检测因子超标,超标因子为六价铬、铜、铅、镍、锰、氟化物。*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期调查单位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第一次风评结论,基于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目标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产生的健康风险未超出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因此不需要开展污染地下水的修复工作。根据第一次风评专家意见,鉴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不足以支撑风评报告结论,专家组不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后,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者污染区域),组织评审部门可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重新评审。因此,需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变更工作。

基于上述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调查地块的本次补充采样调查工作。*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润方环保对调查地块开展了本次补充采样调查。补充采样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污染物为铅、镍、钨、氟化物、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与前期调查结论相比,新增土壤样品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新增地下水样品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污染物钨、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前期调查与本次补充调查结论存在差异。

二、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及结论

调查地块前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单位均为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展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展了地块初详调专家评审会并取得初调和详调报告备案函。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前期调查结论如下:

(一)前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及结论

地块1998前为农田,1998年地块开发为金达(珠海)电路版有限公司,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金达公司自1998年至2022年在该地块从事线路板、磁头驱动支架、电镀金针、不锈钢钝化钢针、铝制品、塑胶件、模具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开通会员可解锁*金达(珠海)停产,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底拆除生产设备,*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半地埋式废液贮存区(储池)拆除、清理。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金达生产厂房一层(电镀生产区、线路板生产区、注塑车间、退镀废液间、车间地埋式排水渠)、化学品仓库区、锅炉房、柴油储罐、地下储池(含镍废液池)、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危废仓、污泥暂存仓、废水处理站调节池,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汞、六价铬、镍、铅、铜、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锰、锌、钨、锡、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

本地块由于租赁期限到期企业停产,但不改变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即为二类用地。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未扰动区域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88个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含水率、重金属(7项,砷、镉、汞、铅、镍、六价铬、铜)、挥发性有机物(基本项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锰、锌、钨、锡、氟化物、氰化物、甲醛、邻苯二甲酸酯类、多氯联苯。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5个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砷、镉、汞、铅、镍、六价铬、铜)、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锰、锌、钨、锡、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

根据分析测试结果,土壤样品中砷、镉、铅、镍、铜、锰、锌、钨、氟化物、二氯甲烷、苯、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石油烃(C10-C40)共15种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超一类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为铅、镍、钨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砷、镉、铅、镍、六价铬、铜、锰、锌、钨、氟化物、氰化物、甲醛、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烃(C10-C40)共17种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指标中六价铬、铜、铅、镍、锰、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指标为六价铬、铜、铅、镍、锰、氟化物,说明地块地下水已受到污染,主要原因为企业历史生产工艺过程中电镀工艺使用NiSO₄、氨基磺酸镍、氯化镍、硫酸铜、氟化氢铵、含铬钝化剂;沉锡和喷锡工艺使用含铅锡条及含铅镀锡药剂,退锡废液含有锡、铅;沉铜工艺使用甲醛、高锰酸钾,覆铜板、铜箔含有铜;印刷工序使用防焊油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类;2008年前使用含铅镀锡药剂和锡条,2008年后沉锡工艺使用不含铅锡膏,生产过程中地面防腐防渗破损或管道破碎泄漏进入土壤、地下水,从而污染地下水。

由于地块所有地下水点位(D1~D4、D6)指标都有不同程度超标,未能有足够的达标点位连线确定详细调查范围,因此详细调查以地块红线范围划定污染范围。

三、本次补充采样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及结论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和第一次风险评估专家意见,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调查地块开展了本次补充采样调查工作。本次补充采样调查结果如下:

(一) 前期资料复核

*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组对前期调查资料进行梳理,主要包括污染识别、初调布点密度、布点位置、采样深度、采样分层、检测指标以及筛选值合理性的复核。经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梳理,前期资料复核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前期调查报告中地块内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描述错误、地块内特征指标缺漏氯代烃、周边企业特征指标缺漏2-丁酮、丙酮和氯代烃。经复核,金达公司电镀镀种主要为镀镍、镀铜、镀锡和镀金,重铬酸钠实际仅在试生产测试阶段使用少量的重铬酸钠后即全面淘汰,转而采用“磷酸盐-钨化合物-硝酸盐”无铬钝化体系,实际历史生产活动中不涉及镀铬工艺及铬原辅料使用。根据地块及周边企业补充污染识别结果,地块特征指标为汞、六价铬、镍、铅、铜、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锌、钨、锡、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氯代烃、丙酮和2-丁酮。

(2)前期调查布点采样复核情况:1)前期调查所有采样点位位置均位于调查地块内,但采样点位坐标均不在调查地块内。且实际钻孔采样点位S5、S7/D6、S10/D4、S11、S13、S14、G4、T6/W6与报告中的布点图点位位置存在明显偏差,其中S10/D4、S11实际采样位置未位于重污染区域,S5、S13点位实际采样位置虽位于重污染区域,但纠偏后原点位所在区域40*40m网格内无初调点位。2)前期初步调查除S6点位外,其余采样点位采样深度仅到浅层砂土层,未采集深层粘土层样品。S13、S15点位采样深度未达到5m;S8、S16点位未采集表层0-0.5m样品;S10点位采样间隔超2m。点位S1、S3、S8、S10、S17未检测丙酮和2-丁酮。前期地下水建井及采样未满足采集重质污染物氯代烃样品的要求。3)前期详调仅按每6400m2(80m×80m)布设6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点位,未按400m2(20m×20m)系统布设土壤加密点位。且部分点位未采集砂层以下粘土层样品,采样分层未按详调要求系统分层采样。4)前期调查重金属锌、锡、钨、氟化物、氰化物等检测指标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推导错误;锡、钨、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推导错误。修正后的检测指标筛选值对前期调查报告中土壤和地下水超筛结论无影响。

(二)初调补充采样检测结果

本次初调补充采样调查共对前期调查的17个土壤点位进行补充监测,并在重污染区域新增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对前期调查的5个地下水点位重新采样检测,并在重污染区域新增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检测项目包括基本45项、理化性质2项(pH、水分)、石油烃(C10-C40)、锌、钨、锡、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和氯代烃。

初调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为石油烃(C10-C40),超筛点位为ZS14,超筛样品数为2个,最大超筛值为9170mg/kg,超筛深度为1.3-2.5m,超筛范围为地块内东南部柴油地上管道、处理后废水排放管道、半地下式泵房处。土壤样品镍、铅、石油烃(C10-C40)超一类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超筛样品数为3个,超筛深度为1.3-5.4m。地下水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污染物为铅、镍、钨、氟化物、1,2-二氯乙烷,超筛范围主要在地块内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区。

初调补充调查新增土壤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新增超筛指标钨和1,2-二氯乙烷。

(三)详调补充采样检测结果

本次详调补充采样调查分别在地下水及土壤超筛污染物污染范围内按400m2/个、20m×20m网格系统布设土壤加密监测点位,共布设了30个土壤监测点位,并在土壤石油烃(C10-C40)污染范围内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检测项目包括石油烃(C10-C40)、镍、钨、铜、六价铬、铅、氟化物、1,2-二氯乙烷。

详调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超二类用地筛选值点位为2个(ZS14、XS26),超筛样品数为2个,超筛深度为2.5-3.5m,最大超筛倍数为1.20,各超筛点位垂直深度已兜底,超筛范围已兜边。土壤超一类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检测指标为镍、钨和石油烃(C10-C40),超筛样品数为18个,超筛深度为0-6.0m,超筛点位为13个,超筛范围主要在配电房、废水收集和排放管道旁、电镀车间区域。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点位为BD3,超筛倍数为5.72。超筛范围主要在地块内东北部柴油地上管道、处理后废水排放管道、半地下式泵房处。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

本地块前期调查及本次补充调查土壤检测结果显示,(1)土壤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为石油烃(C10-C40),超筛点位为ZS14和XS26,超筛样品数为4个,最大超筛值为9910mg/kg,超筛深度为0.5-3.5m,超二类用地筛选值点位垂直深度已兜底,超筛范围已兜边。采用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连线法,土壤超二类筛选值范围超筛投影面积约302.43m2,总污染土方量约504.03m3。超筛范围主要在地块内东北部柴油地上管道、处理后废水排放管道、半地下式泵房处。(2)土壤超一类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为镍、钨、铅和石油烃(C10-C40),超筛点位共25个,超筛样品数共39个,超筛深度为0-6.0m,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范围最大投影面积约7908.77m2。超筛范围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站和电镀车间区域。

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除锰外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指标为镍、铜、铅、钨、六价铬、氟化物、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共有12个地下水点位有不同污染物超筛,超筛范围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站、电镀车间以及地块内东北部柴油地上管道、处理后废水排放管道、半地下式泵房处。

综上,地块内土壤石油烃(C10-C40)超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镍、铜、铅、钨、六价铬、氟化物、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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