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正虎堂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盒医用辅料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于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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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于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5号创业园D区二期9号楼4楼,地理坐标:东经:101度53分42秒,北纬:36度33分24秒。

项目建设地点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5号创业园D区二期9号楼4楼,拟租赁标准化厂房2786m2,生产厂房2686.83m2、办公区域99.17m2,拟建设1条凝胶生产线,1条贴剂生产线和1条水剂生产线,购置先进涂布机、反应釜、辊片机、全自动药贴合成机、分切机、溶胶箱、电子剥离试验机、三工位持粘测试架等生产辅助设备12台(套),凝胶、贴剂和水剂生产量共计3000万盒。

项目建设完成后整个厂区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组成详细情况见下表。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见表2- 1。

根据实地现场踏勘与企业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决定内容比对,项目建设性质、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分别采取了防治处置措施,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或达标排放。根据调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采取的各项处置措施较合理,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

3、环评及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提到的环保措施及要求,且落实情况良好。

4、验收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环保设施处于运行状态,验收监测期间所有加油机均处于使用状态,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5、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8.4mg/m3,有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7mg/m3,符合国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浓度≤100mg/m3,颗粒物浓度30mg/m3。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青海正虎堂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53.7~55.6Leq[dB(A)]之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颗粒物0.00112t/a;非甲烷总烃0.2973t/a。

根据本次验收检测结果核定总量为:颗粒物0.00553t/a;非甲烷总烃0.2605t/a.

根据上述内容,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指标,颗粒物年排放量不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超过许可总量约4%。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此类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7、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微生物室废弃物)。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间,放置于标准容器中,分类贮存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的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燃物质,包括三乙醇胺、甘油、丙二醇,经计算,本项目Q=0.00048<1;因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通过原料与物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设备选型与维护、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加强建立环境监测与管理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范生产项目中的环境风险,确保生产过程的环保性和安全性。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很小,危害程度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9、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10、总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通过验收的行为,建议验收组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建议及整改要求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由排气口楼顶排放,建议企业对定期核查污染治理设施,并严格执行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应定期更换过滤棉、活性炭等,并加强其它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施、固废危废的台账记录。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污染物等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三)做好各类固废的储存及相关台账工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落实危废转移制度。规范化标识标牌,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完成验收工作后,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数据原件、网上公示截图等材料均应入档备查。

项目建设单位:青海正虎堂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青海环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明文 *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凯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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