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智能生产综合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
2025-03-24
发布于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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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智能生产综合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55号

建设单位: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量170m3/h,需溢流排放冷却废水3000t/a。水质较清洁,将全部回用于配置盐酸、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空分制氮部分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污氮气,其主要成分为氮气和稀有气体的混合物,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需要控制的污染物;废气防治措施改造涉及排放的氯气与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废存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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