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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保定宏鑫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原保定市满城区宏联塑料制品厂) 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定宏鑫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原保定市满城区宏联塑料制品厂) 改扩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保定宏鑫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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