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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工程地块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与漫池路交叉路口西侧。地块四至范围如下:地块东至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西至现状绿地,南至临江路,北至西江,中心点经度为120.660630°,纬度为29.994005°。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3269m2(约4.9亩)。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绿化空地,*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区。现场踏勘时(*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块内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区。
根据《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工程地块选址意见函》,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甲类用地,即敏感用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要求,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敏感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公园绿地中(代码140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
为加快推进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不动产权证办理,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市政府《关于推进市级医院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协调会议备忘》,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工程地块为需带建筑补办划拨供地的项目,需要在供地前完成土壤污染调查。鉴于该项目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而建设,原则同意保留建筑并免于处罚。根据会议备忘的相关内容,绍兴市人民医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对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也没有生产作坊。地块内2015年之前为农田,2015年地块内农田变为绿化空地;*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块内建设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应急救治扩建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本地块收治病人使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建筑物空置未使用。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无异味,无疑似污染痕迹。
地块周边主要有3家工业企业,根据调查分析,周边企业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周边企业从事纺织品加工、塑料制品加工,主要为轻工业生产,没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三废”较少,且产生的“三废”均妥善处理处置,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潜在污染隐患。
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外来堆土、固废,地表土壤无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并开展了地块土壤快检分析,地块内PID和XRF现场检测值与周边对照点对比没有异常。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2015年地块内农田变为绿化空地,2020年地块内建设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满足规划第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