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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合利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合利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珠海合利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五路七号1号厂房3楼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厂房使用面积约1511m2。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塑料制品、机械模具、五金制品的,年产机械模具50套/年、塑胶壳件50万件/年、五金制品10万件/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合利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五路七号1号厂房3楼
联系人:钱俊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彭海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