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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节能型空气净化处理设备、空调、制药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节能型空气净化处理设备、空调、制药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爱科空气处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5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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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