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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为7806m2,生产原使用2台4t/h燃煤锅炉(一用一备)进行生产供热,现响应国家政策,拆除2台4t/h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将厂区内维修车间改造为锅炉房,新建1台4t/h醇基锅炉,1台4t/h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天然气锅炉为备用锅炉),新建两根排气筒DA001,DA002及其他配套设施,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5%。
验收范围:《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